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公示期: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新建 (略) 政务服务中心邮 编:*联系电话:0692-*
项目名称 | (略) 勐秀乡干吕砖瓦用砂岩矿开采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勐秀乡瑞陇高速路东侧、杭瑞高速路北侧、干吕村境内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勐秀乡干吕砖瓦用砂岩矿开采项目符合《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空白区新设采矿权,开采面积为0.0858km2,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砂岩,设计生产规模6万立方米/年(12万吨/年),服务年限为6年。项目于2019年10月环保部门、林业部门、水利、住建、安监、交通、工业商务、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九个部门针对项目矿业权联合勘查、联合审查,2020年10月10日发布了《 (略) 勐秀乡干吕砖瓦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RLCKQ2020-003号),通过挂牌, (略) (略) (略) 勐秀乡干吕砖瓦用砂岩矿采矿权;2020年11月13日获得《 (略) 国有矿山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同时2021年6月18日进行了备案申报,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106-*-04-01-*)。本项目只进行砖瓦用砂岩矿开采,不进行加工,工作人员生 (略) 宝芳年产1.6亿块新型多孔砖厂建设项目办公区。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对采区表土进行剥离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矿山表土剥离、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车辆行驶等环节产生的扬尘,呈无组织排放,但项目施工周期短,工程结束污染也随之结束。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矿山表土剥离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及结构施工阶段混凝土搅拌机等引起的噪声,通过距离削减,昼间(夜间不施工)基本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且施工期噪声影响只是暂时的,会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露天采场剥离土石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产生的废弃土石方运至排土场进行堆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露天采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和场地的平整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动土面积比较大,对地形和土地环境的影响较为严重。由于工程破坏的植被种类都是该区域内的常见种,在项目区以外广泛存在,不会造成该物种的灭绝。因施工破坏一定面积的植被,使得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变小,但动物具有迁移性,可迁移到矿区周围适宜其生存的栖息地,但考虑施工期为暂时的,且持续时间不长,影响为可接受的。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为砖瓦用砂岩矿的开采,工作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项目区不进行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工作。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采矿、装卸、运输过程及排土场会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雨季采场、排土场会产生大量淋滤水,主要污染物无悬浮物,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开采过程中的机械设备、装卸、运输等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剥离表土,运至排土场进行堆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运营期及闭矿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原有土地类型主要为杂木林地、其他草地、裸地等,矿区植被物种多为人工栽培种和区域常见、广布的物种,组成结构较简单,植被物种在矿区其他地方及矿区外有大量分布,区域的野生动物的数量少,无特殊保护价值的野生植物。矿山开采活动会改变项目区原有地形、地貌,破坏地表结构,影响了地表形态的连续性和协调性;植被、土壤及山体的破坏造成剖面表土、地表裸露,人工痕迹明显;对生态系统会造成扰动,将会使区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紊乱,植被及土壤受到破坏、扰动,不可避免的破坏该区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使生境破碎化,但不会形成分割。矿山开采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局限在项目这一局部范围内,对土壤、植被的破坏范围有限。总体来说,采矿对地质环境存在一定破坏,主要影响主要为露采对地表及植被的破坏及开采过程中废弃渣土堆放对地表的影响。 (2)闭矿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已明显减少,随着生产设备与人员的撤离,最终消除对环境的影响。采空区若未及时复垦,对生态环境和当地景观将造成明显的影响,如不采取有效恢复措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是长期的。因此,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及废弃地的再利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矿山服务期满后,露天采区内的各级开采台阶、矿山道路高开挖处仍可能产生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以及水土流失等影响。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矿山表土剥离、道路建设、车辆行驶等环节产生的扬尘通过喷水软管进行洒水降尘,每日洒水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喷雾降尘时长不低于15分钟,保持场地湿润无干燥土,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次数,抑制75%以上的扬尘;其次,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严禁装载过满;此外,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遇到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增加洒水频次。 (2)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应统一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施工扬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对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将大大减小。同时,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污染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就随之结束。施工期扬尘通过采取降尘措施后,项目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砖厂1座容积为10m3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2)降尘用水:矿山表土剥离、道路的建设过程中会产生扬尘,需进行洒水降尘,但每次降尘用水均为适量,即表面灰尘板结,空中悬浮颗粒物沉降,不存在降尘用水汇集外流现象。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注意机械的保养、合理操作,使施工机械运作在最低声级水平。 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施工人员在砖厂食宿,依托砖厂垃圾收集装置,分类收集后工作人员定期运至附近环卫部门设置的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2)剥离表土及开挖土石方部分回填于项目区,多余部分运至排土场进行堆存,排土场堆存容积为1.556万m3,配套建有1座长100m高5m的挡土墙,250m的导流渠,设置一般固废警示标志和提示标志各1块,并定时采用喷水软管进行洒水降尘,因此剥离表土及多余弃土堆存在排土场对环境影响不大。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序所确定的顺序施工。 (2)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可有效改善开采区的水土流失问题;每完成一道工序的施工,立即对其施工场地进行清理。 (3)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倡导文明施工,严禁非法猎捕鸟类、兽类等野生动物。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时运至排土场,尽可能减少临时堆场的占用。 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采矿区扬尘防治措施:采用喷水软管进行洒水降尘,每日洒水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喷雾降尘时长不低于15分钟,保持场地湿润无干燥土,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次数。通过采取措施,可抑制75%以上的扬尘;此外,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遇到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增加洒水频次。 (2)运输、装卸扬尘防治措施:对运输车辆进行科学管理,车辆运输过程中要限速行驶,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矿石洒落地面;运输道路一侧设置管道喷淋设备,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进行实时抑尘;运输车辆装卸时采用喷水软管进行喷洒降尘,保证矿石表面潮湿。 (3)排土场扬尘防治措施:排土场应设置喷水软管,用于对排土场洒水降尘,并采取防尘网进行覆盖。 通过采取以上降尘措施,可降尘效率能达到75%以上。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淋滤水 淋滤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配套建设采矿区722m排水沟、排土场250m导流渠、3座沉淀池(容积分别为2100m3、1600m3、500m3),各场地淋滤水通过截排水沟及导流渠汇集至沉淀池,沉淀后晴天用于矿区开采面、道路和排土场的洒水降尘,废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 工作人员食宿在砖厂,生活污水依托砖厂1座容积为10m3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噪声来源于矿山开采区,主要通过源头削减、距离衰减和加强管理的方式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禁鸣、限速,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应加强设备管理,保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废弃土石方 项目服务年限内废弃土石方产生量为0.648万m3。排土场堆存容积为1.556万m3,排土场堆存容积满足项目6年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量。 (2)生活垃圾 工作人员食宿在砖厂,生活垃圾依托砖厂垃圾收集装置,分类收集后工作人员定期运至附近环卫部门设置的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3)危险废物 项目运营期将不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维护和修理依托砖厂,现场不进行机修;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区不设危废暂存间。砖厂危废暂存间设置标识牌、警示牌,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台账等。 5、运营期及闭矿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生态防护和恢复措施 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破坏植被、引发水土流失加剧、扰动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破坏景观等,项目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1)开采计划安排 合理安排开采计划,采取开采一年后及时对已开采区域进行平整覆土,并种植植被,一方面将起到美化环境的效果,一方面能起到抑尘的作用。 2)对植被资源保护措施 本矿区植物群落组成简单,矿区内被破坏的植被在矿区其他地方及矿区外有大量分布,因此,本项目的开采对区域内植被影响较小。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的露天采场在矿山闭矿后都将进行土地复垦,可使矿区被破坏的地表植被部分得到恢复。 项目开采过程中拟采取以下植物资源保护措施: ①保护好项目区外用地的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项目开采过程中,除场地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矿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林地、草地等; ②将滑落到山坡植被上的土方尽快清理,使植被恢复原有的生长状态。 ③采矿生产期间禁止在项目区外毁林开荒和放火烧山,不得随意砍伐项目区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对矿区应及时进行植树绿化,以恢复植被。 ④合理规划矿山开采顺序,分阶段对矿山进行复垦,恢复地表植被。 3)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措施 本项目矿区范围内由于人类活动频繁,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种类及数量较少,矿山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对其栖息地的影响,对野生物资源潜在的最大威胁主要来自人为因素造成的间接影响。为了保护生态平衡,禁止乱捕滥杀,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及管理,提高工作人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及法纪观念,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4)对采空区的生态恢复措施 项目采用分区开采,按顺序开采,边开采边回填露采形成的采空区,分阶段对矿山进行复垦,恢复地表植被(种植当地优势树种,并进行草皮移植修复或撒播草种)。 5)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矿山开采过程中,由于扰动地貌、平整场地所造成的地表植被破坏和土壤裸露,遇降雨天气,极易引起水土流失。裸露面被雨水冲刷流失的泥土随着径流的雨水流向低洼处或进入附近水体,会影响地表水体水质,如果大量的泥土进入排洪沟,会堵塞沟渠,并影响区域行洪等。项目针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状况,在开采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将矿区外汇集的雨水有序的沿矿区周边排走,减少雨水进入采区等单元内,从而控制水土流失量。通过以下措施可以有效的减缓水土流失: ①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建设管理,把植被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工作面结束后,可以进行植被恢复的地方应尽量进行植被恢复和修复工作,如坡面植树种草固土,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避开雨期,减少水土流失现象; ②新开挖边坡要采取工程防护与绿化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种树植草,最大程度地减轻工程构筑物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合理布置道路、厂房等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土地的占用,控制导致土地退化的用地方式,使土地利用更趋合理; ③根据开采进度,对未开采到的矿段,先保留其上的植被,待开采到该矿段时再清理,以此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和缩短流失时间。 排土场需采用以下环保措施: ①排土场按规范建设; ②在排土场周边设置1座长100m高5m的挡土墙、250m的导流渠、一般固废警示标志和提示标志各1块、1座容积为1600m3沉淀池,一方面及时将雨水导出,以防因暴雨冲刷,固体废物流失,造成河流、山溪堵塞,污染水体;另一方面防止泥土流失,减少进一步对周边土地造成损毁。 6)矿区生态恢复措施及对策 ①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污染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建设单位要制定并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方案,切实履行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土地复垦、生态恢复重建等责任。 ②建设单位须认真落实执行水土保持方案,避免开采过程中造成大范围的水土流失; ③严格按照工程计划和规划的范围进行开发,禁止超范围开发,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以减少对土地的破坏,开挖的土方禁止乱弃乱堆,应充分进行回填,并应注意依山边坡的稳定性,防止塌方或滑坡; ④为了避免开采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建设单位必须严格开采设计方提出的开采方案,禁止摊大饼开采,同时要求矿山分区开采时,必须严格执行“开采一片、治理一片,恢复一片”的原则,确保矿山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⑤项目开采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破坏,在矿山运营期内和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须认真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方案,按计划全面实施完成矿山生态恢复工作,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闭矿。 (2)闭矿期生态恢复措施 1)项目在服务期即将到期前,必须编制关闭或封场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污染防止措施。 2)矿山在服务期满后立即实施关闭或封场计划。环境空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源停止排污,对环境不再产生影响;由于采掘引起的地表塌陷、采空区的形成都将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并且延续的时间较长,因此,开采结束后,地表形态变化对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将会持续一段时间;排土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将持续一段时间。 项目服务期满后,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生态环境的恢复问题,主要是进行植被恢复,本矿开采期为6年,针对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于闭矿期生态恢复,现拟定以下几点: A.排土场区的复垦采取工程结合植物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工程措施:采用“截”、“拦”、“导”、“整”的工程措施,其中“截”、“拦”、“导”三项措施排土场的使用初期已开展。“截”主要应对地面径流,即建设截排水沟,阻止径流对排土场内土体的冲刷;“拦”即在排土场周围较为合适的地方建造坝体;“导”针对雨水较大时,对排土场的边坡及底部有规则地疏导降水,避免因降水冲刷而形成水土流失和破坏排土场的稳定;“整”即对排土场的边坡和平盘实行整地和复土,为绿化做准备。 植物措施:在工程措施基础上在排土场的最终底部、边坡及排土场周界,种植草、灌、乔植物。植物措施能更好的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其基本是先种草,后造林,林草结合植被绿化。排土场是矿区水土保持的重点,排土场的水土保持必须在合理的工程措施基础上,进行草、灌、乔结合的绿化,才能从根本上预防水土流失。 B.矿区范围内所有临时建筑物全部拆除,并对场地进行平整,然后覆土植树; C.拆除所有建筑物,绿化地和树林留存,其他土地植被采取其自然恢复方式,但必须将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干净; D.采空区要进行边坡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并适时绿化。 只要项目建设方严格按照以上措施进行矿山服务区满后的生态恢复,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99号),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85%以上,对矿区控制水土流失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可使水土流失量降到最低。 | ||||||
公众参与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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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