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G33 (略) 面改造工程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4年G33 (略) 面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248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代建 (略)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位于静海区内,路段分为三段,总长28.343公里。第一段为静海大港界(K41+284)至团唐线(K50+662),路段长9.378公里,现状 (略) ,横断面布置为1米( (略) 肩)+11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1米(路面)+1米( (略) 肩),路基宽27米。第二段为团唐线(K50+662)至团王线(K60+426),路段长9.764公里,现状 (略) ,其中团唐线—团静线(长8.211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 (略) 肩)+9米(路面)+1.5米( (略) 肩),路基宽12米;团静线—团王线(长1.553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 (略) 肩)+16米(路面)+1.5米( (略) 肩),路基宽19米。第三段为静海环线(K64+101)至京岚线(K73+302),路段长9.201公里,现状 (略) ,其中静海环线—静青线(长5.196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米( (略) 肩)+22.5米(路面)+5米(中央分隔带)+22.5米(路面)+1米( (略) 肩),路基宽52米;静青线—京岚线(长4.005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设施带)+20米(路面)+10米(中央分隔带)+20米(路面)+1.5米(设施带),路基宽53米。 (略) 段路面主要存在不同程度的横、纵裂缝,车辙、块裂等病害,一定程度 (略) 行驶质量及通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对静海大港界—团唐线段实施预防养护,团唐线—团王线及静海环线—京岚线段实施功能性修复养护。
本 (略) 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 (略) 基路面、桥涵、交通及沿线设施等。
(一)路基、路面工程
1.静海大港界(K41+284)—团唐线(K50+662)段,长9.378公里
对路段车辙病害处实施18厘米沥青稳定碎石+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环氧 SBS改性抗车辙剂 )+4厘米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挖补处治; (略) 段车行道精铣刨 l厘米后,施做2厘米超薄罩面,车行道长高1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
2.团唐线(K50+662)—团王线(K60+426)段,长9.764公里
对路段车辙病害处实施18厘米沥青稳定碎石+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抗车辙剂 )+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 (略) 段车行道按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 (略) 路面拉毛后,加铺4厘米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车行道长高4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同时对团唐线—团静线 (略) 肩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处理。
3.静海环线(K64+101)—京岚线(K73+302)段,长9.201公里
对路段车辙病害处实施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抗车辙剂 )+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 (略) 段车行道按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 2×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 (略) 路面拉毛后,加铺4厘米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车行道长高4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
(二)桥涵工程
沿线桥梁6座,分别为津石高速跨线桥上行桥、港团引河桥、南环津沧高速跨线桥下行桥、 (略) 及104跨线桥、南运河桥和前进渠桥,技术状况评定均为2类。对桥梁的裂缝、混凝土破损、支座损坏、伸缩缝损坏等病害部位实施维修;对南环津沧高速跨线桥裂缝采用粘贴钢板处理, (略) 及104跨线桥裂缝采用粘贴预应力碳纤维板处理,更 (略) 及104跨线桥损坏的声屏障,更换损坏的泄水管,对部分桥梁桥面铺装局部坑槽、拥包等病害部位实施挖补处治。
(三)交通及沿线设施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GB 5768—2022)重新施划标线,补充完善交通标志。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拆除重建团唐线—团静 (略) 侧波形梁护栏,增设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人行道隔离桩、道口标柱等。维修胡连庄交通调查点设备。
2.2 监理服务期限
1、2标段: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24年4 月29日至2024年7月28 日,共9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45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 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其中:
1标段:包括静海大港界(K41+284)—团王线(K60+426)(施工1标段) (略) 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
2标段:包括静海环线(K64+101)—旭华道(K68+000)(施工2标段)及旭华道(K68+000)—京岚线(K73+302)(施工3标段) (略) 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近五年内(2019年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 (略) 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近五年内(2019年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 (略) 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ttp://**.cn)” (略) 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 (略) 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略) 字(201l)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 (略) 施工监理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选取每个标段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推荐第一名为中标人,如投标人在一个以上标段中均排名第一,优先选择其投标报价较高的标段中标,其余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以此类推。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202 (略) (略) 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且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 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 分,下午13时00 分至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jbd666.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 (略) ( (略) 河 (略) 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 名:天津 (略) ;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 号:*018;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5 日14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 时30 分至14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 (略) 政务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略) 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http://**)、 (略) 交通运输 (略) (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 (略) 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 (略) (略) 进行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略) 》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 (略) |
地址: | (略) 南 (略) 18号 | 地址: | (略) 河 (略) 103号万泰大厦10层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 人: | 程艳、余力恒 | 联系 人: | 郝文杰、张勇、吕玥 |
电 话: | 022-* | 电 话: | 022-*、* |
传真: | 022-* | 传真: | 022-* |
电子邮件: | *@*26.com | 电子邮件: | *@*jbd666.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建行天津和平支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018 |
2024年3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