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等文件,现将巴斯夫特种材料(惠州)有限公司新增年产*吨*烯酸胶乳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巴斯夫特种材料(惠州)有限公司新增年产*吨*烯酸胶乳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 (略) (北)1号
建设单位:巴斯夫特种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巴斯夫特种材料(惠州)有限公司(原名为:巴斯夫造纸化学品(惠州)有限公司)位于 (略) 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 (略) (北)1号,其中心地理位置经纬度为:N22.*°,E114.*°占地面积*.4m2,总建筑面积*.76m2,在厂区范围内进行扩建,扩建项目为新增一套*烯酸胶乳生产装置(产能为*烯酸胶乳*吨/年)。同时,新建原料罐区,包含1个*烯酸*酯储罐、1个*烯酸*酯储罐、1个麦芽糊精储罐和1个乳化剂储罐;配套新建四个*烯酸胶乳产品储罐;新增一台冷冻机、一套冷却水塔和一套烘箱;新建一间*类危化品仓库(含危废空桶堆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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