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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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HNFJSGZDJ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潜在投标人: 本代理机构受绥宁县第一中学委托,对绥宁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修改: 1、原公告中“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现修改为:“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1.资格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投标人1项√拟任项目经理1项。3.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现修改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1.资格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投标人1项□拟任项目经理1项。3.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 (略) ,以本补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略) 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绥宁县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监督部门:绥宁县住房和 (略) 、绥宁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日期:2022年01月25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