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局202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7-31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11
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202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略) 202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监理工作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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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工程监理服务 | (略) 自然资源局202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监理_标包1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自然资源局202 (略) 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监理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3)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或承诺书(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承诺书(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并提供开标前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8)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9)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10)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 2024年07月25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
时间:2024-07-31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1、获取方式:获取文件请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请各供应商以邮件形式将获取文件资料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63.com)。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5)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豳风街5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颖
联系方式:029-*
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