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
项目名称 | 淮滨 (略) 年产*立方米混凝土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淮滨县王家岗乡小圩村 |
建设单位 | 淮滨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淮滨县王家岗乡小圩村,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依托现有原料车间、办公区、生活区,利用厂区现有土地,扩建一条年产*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拌合楼占地250平方米),项目原料为水泥、粉煤灰、砂、石子、外加剂等。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原、辅料入库一原、辅料计量一配料一搅拌一成品,主要建设一座拌合楼(包含上料仓、输送系统、筒仓、搅拌机、除尘设施设备等)。 |
环评机构 | 河南省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搅拌机冲洗废水、罐车冲洗废水、作业区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搅拌机冲洗废水、罐车冲洗废水、作业区地面冲洗水经新建的砂石分离机+45m3三格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依托现有1座8m3车辆冲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10m3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至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 (三)本项目废气:(1)骨料上料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收集后粉尘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商砼搅拌工序粉尘,经负压收集,收集后粉尘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3个粉料筒仓配备3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再次经过1台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传送带进行封闭处理+封闭式生产+车间喷雾抑尘装置+出入口配备自动感应门+除尘器收尘采用封闭袋接,卸灰区封闭。(3)道路 (略) 面全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定期洒水降尘。(4)原料堆存和装卸扬尘采用封闭车间、车间顶部设置喷雾抑尘设施。 (四)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做好隔声、减震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值要求。 (五)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砂石分离器分离的砂石、沉淀池沉渣、实验室废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除尘灰、砂石定期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收集后晾干后外售给砖厂;实验室废料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建筑垃圾处理厂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六)做好厂区绿化,营造厂区优美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