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细则
(2024)深北破管字第89号
(略) (略) 于2024年4月15日作出(2024)川09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略) 对四 (略) (略) (以下简称“深北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4月26日,作出(2024)川09破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新时代企业 (略) 遂 (略) 管理人。2024年8月23日,作出(2024)川09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略) 破产。
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深北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和深北公司破产财产实际状况,制订《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细则》。
一、管理人账户账面收支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9日,深北公司管理人银行账户账面数据为收入6,*,支出1,*,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一)账面收入情况
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元,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3,*,其中机器设备变价款项总计*元,由于抵押和非抵押的机器设备系打包拍卖,尚 (略) 分,故管理人将其暂时列入担保财产变价收入。
序号 | 收入类别 | 收入金额(元) | 收入详情 |
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 | |||
1 | 银行存款 | * | 法 (略) 银行存款 |
2 | 应收货款 | * | 遂宁农村 (略) 协助转入管理人账户 |
3 | 财产变价款项 | * | (略) 办公、电子设备的变价款项 |
4 | 财产变价款项 | * | (略) 五菱宏光汽车的变价款项 |
5 | 财产变价款项 | * | 深北公司金杯汽车报废款项 |
6 | 财产变价款项 | * | 深北公司废品变价款项 |
7 | 财产变价款项 | * | 深北公司废旧电脑变价款项 |
8 | 租赁费用 | * | 李伦君 (略) 租赁费用 |
9 | 租赁费用 | * | 四川锦 (略) (略) 租赁费用 |
10 | 租赁费用 | 1,* | 成都航天 (略) 支付的租金、水电等租赁费用 |
11 | 租赁费用 | * | 四川普天格 (略) 支付的租金、水电等租赁费用 |
12 | 租赁费用 | * | (略) 支付的水电费用 |
13 | 转账未成功退款 | * | 支付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用、电缆修理费未成功的退款 |
14 | 利息收入 | 607.66 | 管理人账户资金的利息收入 |
15 | 退还备用金 | * | 管理人履职退回的备用金余额 |
16 | 退还税款缴纳余额 | 84.70 | 工作人员退还的现场缴纳税费余额 |
17 | 账户开户费用 | 300.00 | 工作人员垫付后已报销 |
合计 | * | ||
担保财产变价收入 | |||
1 | 机器设备变价款项 | 2,* | 深北公司机器设备变价款项 |
2 | 土地、房屋拍卖保证金 | 1,* | 遂宁 (略) (略) 不动产保证金,尾款未付 |
小计 | 3,* | ||
合计 | 6,* |
(二)账面支出情况
深北公司账面已经支出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1,*,合计1,*。
1.已经支出的破产费用
序号 | 支出类别 | 支出金额(元) | 支出详情 |
1 | 账户手续费 | 947.90 | 管理人银行账户的单证工本费、开户手续费、数字证书费、 (略) 银手续费、汇款手续费、现金管理扣费等由银行收取的费用 |
2 | 大型机器设备搬迁费 | * | 向遂宁荣 (略) 支付机器设备搬迁费 |
3 | 资产评估费 | * | 向四川天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支付前期资产评估费用 |
4 | 代理记账服务费 | * | 向四川 (略) 遂宁分公司支付清算期间代理记账服务费用 |
5 | 支付失败退款 | -* | 账号解析失败和冲正的费用 |
6 | 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 * | (略) 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用 |
7 | 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 -* | (略) 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用失败退回 |
8 |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 * | 向管理人工作人员、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报销其垫付的履职费用,包括住宿费、交通费、办公费等 |
9 | 网络会议服务费 | * | 向四川腾云 (略) (略) 支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服务费 |
合计 | * |
2.共益债务
序号 | 支出类别 | 支出金额(元) | 支出详情 |
1 | 清算期间的税款 | * | 向张婷支付 (略) 清算期间的税款,存在*退款情况 |
2 | 清算期间的税款 | * | 向苏东方支付其6月份垫付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等其他税款 |
3 | 电费 | * | 向四川 (略) 支付电费 |
4 | 水费 | * | 向遂宁国 (略) |
5 | (略) 理费 | * | 向遂宁富禹 (略) |
6 | 维修费 | * | 遂宁荣 (略) 支付宿舍、水管维修费 |
7 | 电缆维修服务费 | * | 向黎运丹支付电缆维修服务费,其中*存在退款情况 |
8 | 报销代垫电费 | * | 向苏东方支付其8月份、10月份垫付的电费各* |
9 | 报销代垫水费 | * | 向苏东方支付其6月份垫付的电费 |
合计 | *.33 |
二、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实际支出与承担
截至2024年12月19日,深北公司仍有11月份、12月份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租金、水电等租赁费用尚未收取,抵押的土地、房屋拍卖尾款尚未付清,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仍在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和《四川省 (略) 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第四款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属于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可从担保物变现价款中优先受偿,担保权人应当根据担保物是否受益及受益情况来承担该部分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
因此除能够确定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和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比例的情形,其余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由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先行垫付,管理人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时根据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和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各自是否受益及受益情况确定相应承担比例。
(一)破产费用承担
以下破产费用*,由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完全承担。
序号 | 支出类别 | 支出金额(元) | 支出详情 | 费用承担 |
1 | 大型机器设备搬迁费 | * | 向遂宁荣 (略) 支付机器设备搬迁费 | 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比例100% |
合计 | * |
(二)共益债务承担
共益债务中向黎运丹支付的电缆维修服务费*存在*的退款情况,所以电缆维修服务费实际发生额为*;向张婷支付 (略) 清算期间的税款*,存在*退款情况, (略) 清算期间的税款实际发生额为*。
1.比例承担
以下共益债务共计*,破产申请受理后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土地、房屋拍卖保证金)承担,承担比例66.39%;因租赁产生的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 (略) 维护建设税*,由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承担比例33.61%。
序号 | 支出类别 | 支出金额(元) | 支出详情 | 费用承担 |
1 | 清算期间的税款 | * | 向张婷支付 (略) 清算期间的税款 | 破产申请受理后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土地、房屋拍卖保证金)承担,承担比例66.39%。 |
破产申请受理后因租赁产生的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 (略) 维护建设税*,由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承担比例33.61%。 |
2.完全承担
以下共益债务共计1,*,由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完全承担。
序号 | 支出类别 | 支出金额(元) | 支出详情 | 费用承担 |
1 | 清算期间的税款 | * | 向苏东方支付其6月份垫付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等其他税款 | 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比例100% |
2 | 电费 | * | 向四川 (略) 支付电费 | 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比例100% |
3 | 水费 | * | 向遂宁国 (略) | 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比例100% |
4 | (略) 理费 | * | 向遂宁富禹 (略) | 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比例100% |
5 | 维修费 | * | 遂宁荣 (略) 支付宿舍、水管维修费 | 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比例100% |
6 | 电缆维修服务费 | * | 向黎运丹支付电缆维修服务费7,200元,其中*存在退款情况 | 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比例100% |
7 | 报销代垫电费 | * | 向苏东方支付其8月份、10月份垫付的电费各* | 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比例100% |
8 | 报销代垫水费 | * | 向苏东方支付其6月份垫付的电费 | 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比例100% |
合计 | 1.007.238.22 |
综上,已经实际支付的共益债务1,*,由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土地、房屋拍卖保证金)承担*,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1,*。
(三)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暂时垫付
以下破产费用共计*尚未确定相应承担比例,由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暂时垫付。
序号 | 支出类别 | 支出金额(元) | 支出详情 |
1 | 账户手续费 | 947.90 | 管理人银行账户的单证工本费、开户手续费、数字证书费、 (略) 银手续费、汇款手续费、现金管理扣费等由银行收取的费用 |
2 | 资产评估费 | * | 向四川天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支付前期资产评估费用 |
3 | 代理记账服务费 | * | 向四川 (略) 遂宁分公司支付清算期间代理记账服务费用 |
4 | 支付失败退款 | -* | 账号解析失败和冲正的费用 |
5 | 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 * | (略) 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用 |
6 | 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 -* | (略) 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用失败退回 |
7 |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 * | 向管理人工作人员、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报销其垫付的履职费用,包括住宿费、交通费、办公费等 |
8 | 网络会议服务费 | * | 向四川腾云 (略) (略) 支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服务费 |
合计 | * |
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数据汇总与使用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19日,深北公司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支出汇总数据如下:
(一)账面数据
破产费用账面总额*,其中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完全承担*,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暂时垫付*。
共益债务账面总额1,*,其中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1,*,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账面支出合计1,*,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垫付*、承担1,245,*、合计1,*,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
(二)实际数据
破产费用实际总额*,其中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暂时垫付*,与账面数据保持一致。
因共益债务支出存在退款因素,共益债务实际总额为1,*,其中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1,*,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实际支出合计1,*,其中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垫付*、承担1,*、合计1,*,担保财产变价收入承担*。
(三)使用说明
在计算管理人账户账面整体收支情况、当前账户余额时应当使用账面数据,在计算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和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各自应当承担的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金额、比例时应当使用实际数据。
四、本次分配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
截至2024年12月19日,管理人当前账户余额为4,*。从账面数据来看其构成如下:
(一)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余额
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3,*,垫付、承担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共计1,*,余额为1,*,是深北公司当前可供清偿的破产财产。
(二)担保财产变价收入余额
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元,其中机器设备变价款项总计*元,暂时不承担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余额仍为*元;土地、房屋拍卖保证金*元,承担共益债务*,是深北公司应当承担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余额为*。担保财产变价收入余额总计3,*。
综上,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余额1,*与担保财产变价收入余额3,*,合计4,*与账面余额一致。本次分配最终实际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为当前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1,*与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实际承担的共益债务1,*之和,即3,*。
五、参加本次分配的债权情况
管理人经过调查, (略) 57名职工的职工债权,合计2,*。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 (略) 破产财产*用于个别清偿,其中*用于发放工资、员工报销和搬运设备,符合《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支持撤销的情形,同时已经退回*元。剩余*尚未退回,故管理人扣除其*职工债权不予清偿,最 (略) 破产财产金额为*。
李伦君职工债权*、薛婷职工债权*,合计*万元目前存在争议,管理人在本次破产财产分配时不予清偿。经管理人测算,深北公司尚未收取的租金可以覆盖前述两笔职工债权,故管理人在本次分配时不需要进行提存。
综上所述,深北公司参加本次分配的债权为职工债权,合计金额1,*。清偿职工债权后的剩余资金,由管理人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不再作其他分配。
六、破产财产分配的实施办法
(一)分配方式
财产以货币分配方式为主,非货币分配方式为辅。货币分配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实施银行转账支付。 (略) 裁定或要求协助执行查封、冻结的分配权益,管理人将不予分配, (略) 置。
(二)分配步骤
管理人将本次破产财产分配 (略) (略) 备案,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公示3日。对分配细则有异议的债权人,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书面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管理人将于公示期满后5日内实施分配。
七、制定后续分配细则说明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和本次分配细则确定的相关规则制定后续分配细则。债权人未就本次分配细则提出异议的,不得就管理人根据本次分配细则确定的相关规则制定的后续分配细则提出异议。
八、其他事项与特别说明
全体债权人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及其细则执行完毕后,不得就未能清偿部 (略) 承担偿还责任,但不影响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关系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截至本次分配分配细则制定时,尚有*.32元税款尚未清偿,管理人将依法在收取后续担保财产变价收入(土地、房屋拍卖尾款)、非担保财产变价收入(租金、水电费用差价等租赁费用)后按照本次分配细则确定的规则和其他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一并随时进行清偿。
特此公告
四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