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 | 宗地总面积:*.7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略) 清水河镇金星村( (略) 旁) | 出让年限:50年 |
容积率:0.6≤容积率null2.0 | 建筑密度(%):30.0≤建筑密度 | 绿化率(%):绿化率≤20.0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24.0 |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工业用地 | *.75平方米 | 未评估地区 |
区位:null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11 | 保证金:150.*元 |
起始价:687.*万元 | 加价幅度:1.*元 | 拍卖时间:2024年06月24日15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24日15时30分 |
现状土地条件: |
备注: |
宗地编号(一码):* | 宗地总面积:3458.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略) 清水河镇金星村( (略) 旁) | 出让年限:50年 |
容积率:0.6≤容积率null2.0 | 建筑密度(%):30.0≤建筑密度 | 绿化率(%):绿化率≤20.0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24.0 |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工业用地 | 3458.3平方米 | 未评估地区 |
区位:null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12 | 保证金:20.*元 |
起始价:94.*万元 | 加价幅度:1.*元 | 拍卖时间:2024年06月24日15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24日15时30分 |
现状土地条件: |
备注: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 (略) (贵州省﹒黔西南州)(http://**)进行申请。(二)存在非法倒卖土地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6月01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 到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6月21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6月24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 (略) 进行。各地块拍卖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2024年06月24日15时00分至2024年06月24日15时30分;
*号地块:2024年06月24日15时00分至2024年06月24日15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注册流程:详见 (略) (贵州省.黔西南州) (略) 站(http://**)“下载中心→申请人操作指引”。 (二) (略) 上注册后,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略) (贵州省.黔西南州)按需开展业务。 (三)出让文件获取:申请时间内, (略) 中下载竞买须知。 (四)竞买人在拍卖时间提前一小时到 (略) 现场(具体见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屏幕),将要求提供的材料现场交予出让方、监督员进行核验,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竞买资格。竞买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竞买申请书(在 (略) 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或拍卖现场填写),需加盖公章; 2.以自然人身份竞买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以企业身份竞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按照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该宗土地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5.竞买保证金必须在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为准),意向竞买人需认真核对保证金交纳信息,确保保证金及时成功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贵阳银行)0859-*。 (五)出让宗地设有集体决策出让底价。 (六)主持人现场宣布出让起始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七)拍卖现场无应价者或者意向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不成交。 (八)土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九)本次出让接受联合竞买。 (十)意向竞买人需自行踏勘土地现场,并认真阅读出让材料相关附件。 (十一)出让宗地规划用途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擅自改变土地用 (略) 自然资源局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另行公开出让。 (十二)竞得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成交公示期限结束)后一个月内签订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必须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合同缴纳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三)出让宗地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由地块所属人民政府完善相关手续将土地交付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十四)本次公告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五)强化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调查、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调查。对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严禁开发产生重金属污染高的建设项目。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61号
联 系 人: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59-*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 (略) 黔西南分行
银行帐号:*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