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新津 (略) 关于开展2025年度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2024年度
危险废物申报工作的通知
(略) 、 (略) 、区 (略) 、 (略) 、区 (略) 、区 (略) 、区 (略) 、区 (略) 、 (略) 局,各镇(街道)、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管委会,各产废
单位:
按照《 (略) (略) 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年度危险废物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环办〔2024〕253 号)文件要求,为切实 (略) 2025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2024年度危险废物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请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督促2024年度产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5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2024年度危险废物申报工作。
请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负责通知和 (略) 内产废单位, (略) 负责通知和督促加油站产废单位, (略) 负责通知和督促教育机构产废单位, (略) 负责通知和督促汽修行业产废单位, (略) 负责通知和督促医疗机构产废单位, (略) 级相关部门负责通知各行业领域产废单位。
二、填报要求
(一)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2025 年 1 月 10日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通过四川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无废四川”)完成2025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提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后,系统将自动备案,无需人工审核。若后续需进行管理计划内容变更,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备案。
(二)危险废物申报
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库存盘点,确保产、处、贮数据相符,并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无废四川”完成2024年度危险废物申报提交。申报单位按照附件中《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无废四川)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年度申报操作手册》进行申报。逾期未完成申报提交的,将不能在“无废四川”信息系统办理业务。
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2025 年 1月 10日前,通过“无废四川”完成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度申报工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俗称“二次危险废物”)通过经营年报中的次生危废进行申报。
三、注意事项
( 一 )“无废四川” (略) 径:四川省 (略)
(http://**)→直通部门→生态环境厅→无废四 川。四川 (略) 注册过程或注册后账号密码问题请拨打# 处理。
(二)日常申报管理。2023年起,“无废四川”根据企业录入台账和管理类别,自动生成月度、季度、年度申报数据,由企业确认无误后通过系统报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月度申报;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应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完成上一季度申报。
(三)落实主体责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直接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申报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于未按照有关规定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 (略) 。
(四)“无废四川”填报咨询方式:QQ 群(#、
#、#、#)。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无废四川)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年度申报操作手册
2.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名单
(略) 新津 (略)
2024年12月25日
(联系人:汪小庆、杨雨;联系电话:#)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略) 新津 (略) 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