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 (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 (略) 年产值7亿元生物畜牧医药基地项目 (一期)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01号 | 沈阳 (略) | 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 | 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01号。项目东侧、西侧、北侧均为空地,南侧为小挨金村。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0206.8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车间1座、仓库1座、污水处理站1座、危险品库1座、危废暂存间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动力中心1座;预留研发楼1座、生产车间1座等。新建4条兽药生产线,分别是粉剂/预混剂生产线1条、颗粒剂/片剂生产线1条、针剂生产线1条、口服液生产线1条。 粉剂/预混剂生产线以氟苯尼考、无水葡萄糖、淀粉、阿莫西林、盐酸多西环素、替米考星、硫酸新霉素、维生素C、阿苯达唑、伊维菌素、磺胺间*氧嘧啶钠、*氧苄啶、延胡索酸泰妙菌素等为主要生产原料,通过拆包、称量、干燥、筛分、投料、搅拌、检验、包装等工艺,年产兽药氟苯尼考粉1000吨。 颗粒剂/片剂生产线以甘草颗粒提取物、无水葡萄糖、板青颗粒提取物、芪贞增免颗粒提取物、吡喹酮、淀粉、阿苯达唑、伊维菌素、氯硝柳胺等为主要生产原料,通过拆包、干燥、破碎、筛分、称量、投料、造粒、压片、检验、包装等工艺,年产兽药板青颗粒1200吨、兽药阿苯达唑100吨。 针剂生产线以穿心莲浸膏、吐温-80、鱼腥草蒸馏液、盐酸头孢噻呋、注射级维生素E油、注射级大豆油、氟苯尼考、伊维菌素、聚*二醇、替米考星、土霉素碱、氟尼辛葡*胺、恩诺沙星、氢氧化钠、*三醇、注射水等为主要生产原料,通过拆包、计量、投料、浓配、过滤、精配、稀配、精滤、装瓶、高温灭菌、包装等工艺,年产兽药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西林瓶)6万升、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安瓿瓶)15万升。 口服液生产线以阿苯达唑、伊维菌素、清解合剂提取液、蔗糖、杨树花提取物、山梨酸钾、柠檬酸钠、黄芩提取物(注射级)、金银花提取物(注射级)、软化水等为主要生产原料,通过拆包、计量、过滤、投料、配液、灭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年产兽药阿苯达唑口服液40万升。 项目供水、供电、 (略) 政设施,生产用汽由厂内自建1台1蒸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提供,生活供暖由厂内自建1台2蒸吨/小时燃气热水锅炉提供。 | / | /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拆包、计量、破碎、投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剂/片剂生产线拆包、计量、破碎、投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针剂生产线拆包、计量、投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口服液生产线拆包、计量、投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站的废气,锅炉废气等。 (1)有组织排放 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拆包、计量、粉碎过筛工序设置在独立密闭间内,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颗粒剂/片剂生产线拆包、计量、粉碎过筛工序设置在独立密闭间内,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针剂生产线拆包、计量工序设置在独立密闭间内,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 口服液生产线拆包、计量工序设置在独立密闭间内,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1根27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根据“报告表”,烟气黑度、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3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根据“报告表”,氨、硫化氢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 粉剂/预混剂生产线、颗粒剂/片剂生产线、针剂生产线、口服液生产线的投料工序均设置无尘投料站,所有生产线各工序均设置于配备具有“GMP认证、负压收集、空调净化”的综合车间内,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的洁净标准,车间内采用“净化空调系统”对封闭车间里的室内空气经初效(滤网)、中效(玻璃纤维、二级活性炭)、高效(高密度纤维)三级过滤后送至各封闭净化间,确保各房间的洁净度。根据“报告表”,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标准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水、包装容器清洗废水、纯化水和注射用水制备废水、车间清洁废水、循环水排污水、锅炉定排水、检验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设备清洗水、包装容器清洗废水、纯化水和注射用水制备废水、车间清洁废水、循环水排污水、锅炉定排水、检验废水等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60立方米/天,处理工艺“调节+气浮+强氧化+水解酸化+A/O+MBR+消毒”),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的生活污 (略) 政管 (略) 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报告表”,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氯化物、磷酸盐、总氮等均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动植物油、总余氯、氟苯等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风机、泵等。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物(包装袋及包装桶)、筛粉及过滤杂质、不合格产品、除尘器灰、废布袋、空调净化滤料、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污水处理站污泥、纯水制备反渗透膜及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 废原料包装物(包装袋及包装桶)、筛粉及过滤杂质、不合格产品、除尘器灰、废布袋、空调净化滤料、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污水处理站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纯水制备反渗透膜及活性炭、废包装材料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事故水池、危险品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险品库、污水处理站、综合车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库房、循环水池、动力站、消防水池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