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期 (略) 楼及附属建筑、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勘察)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 ***
各投标人:
(略) (略) * 期 (略) 楼及附属建筑、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勘察)(招标编号:E *** )的补充通知如下:
1、删除“附录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第 * 项:“( * )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信息 * 致。”
2、“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 * 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 (略) 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同时删除“附录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第1项、第6项。
3、新增第 * 章第1节投标须知第3.3(7)条款: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勘察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勘察业绩”必须为该人员在该“类似项目勘察业绩”项目中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估法)第5项修改为:“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 * 级、 * 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 * 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 (略) 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5、根据 (略) 令[ * ]第1号及银发[ * ] * 号文,自 * 日起全国范围分批 (略) 账户许可,投标人若无法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略) 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资料。
6、根据《 (略) (略) 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 号)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统筹推进疫情 (略) 会发展 (略) 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复工复产,现决定,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 日至 * 日届满的,统 * 延期至 * 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 (略)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 (略) 投标等活动。
7、本项目报名时间延长至 * 日 * 时 * 分,其余时间不做调整。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本补充通知作为 (略) (略) * 期 (略) 楼及附属建筑、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勘察)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 (略) 份, (略) 文件不 * 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元翔( (略) )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环 (略) 有限公司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