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中国华融 (略) (略) 拟对自身拥有的以及受中国华融 (略) 委托管理处置的天津 (略) 等84户(项)债权资产、抵债资产、自有资产进行处置。现拟进行整包或分包或单户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转让、租赁等,予以公告。
一、资产及数量
债权金额等资产有关情况见附件。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6月20日,债权实际金额以依据原债权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 (略) (略) 的费用等一并处置,具体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具备支付价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承担购买债权或资产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或参与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风险提示
标的债权、资产为不良债权资产(自有资产除外),可能存在权利瑕疵,或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存在受让后买受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022-* 庞女士02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 022-*
联系地址: (略) 和平区南海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