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澳岛南村水质净化厂 (略)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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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东澳岛南村水质净化厂 (略) 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万山海洋开 (略) 东澳岛货运码头南边山腰上 |
建设单位 | (略) 万山镇人民政府 |
项目概况 | 东澳岛南村水质净化厂 (略) 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东澳岛 (略) 靠近货 (略) ,用地面积1599.44平方米,总设计规模为2000m3/d,本项目近期土建按2000m3/d、设备安装按1000m3/d建设, (略) 理规模按1000m3/d进行评价。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不涉及用海。本项目工程组成、生产设备、工艺等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机械、机动车尾气、施工扬尘等,拟采取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 (略) 移动机械、洒水抑尘、场地围挡、遮盖物料、合理 (略) 线等措施;运营 (略) 理过程产生的恶臭均收集统一通过生物滤池除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