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2023年机房电力转供电改造服务项目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获取文件。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乌分公司2023年机房电力转供电改造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乌分公司2023年机房电力转供电改造 (略) 转供电改为直供电及电力改造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以下5项内容:1、主要内容包括对自有站点转供电改为直供电、搬迁补建站点重新引电及电力扩容等工作;2、完成改造需求站点的前期情况摸排与勘察工作,并出具相关预算报告;3、完成改造站点的施工及电力专业改造所需材料提供;4、提供本项目所有改造站点的竣工资料; 5、完成本项目所有涉及与国家电网或电业局的对接工作、资料备案及一切相关手续。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乌鲁木齐;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两个份额:第一份额占比70%,区域:乌鲁木齐县,天山区南,水磨沟区区,新市区,米东区。第二份额占比30%,区域:天山区北,沙依巴克区,头屯河区; 1.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 1.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审; 1.8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签署框架合同,框架合同上限含税金额8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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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经营要求: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2.1.2纳税人资格要求: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3)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4)税务局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 2.1.3资质要求:1.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 (略) 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的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 2.1.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低压或10KVA及以上高压设备安装、改造或维修类业绩),该业绩对应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下的订单累计金额应不少于10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间。【注:一、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订单或结算证明对应的所有发票扫描件。二、评审描述及提供资料要求:1、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3、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和公告发布之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2.1.5不接受应答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6信誉要求: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2.1.7未列入新疆移动负面行为清单(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产品类别)。 2.2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04月06日13时00分至2023年04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3日10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 (略) 采购人地址:新 (略) 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新 (略) 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区8楼 项目负责人:罗燕、陈海云、徐中凤、罗欣、徐霞 联系人:罗燕 联系电话:* 邮箱:*@*ttp://**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2023年3月1日起,启用通过移动保证金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各应答人购买标书后,在ES系统“供应商管理-投标管理-投标保证金缴纳”菜单页面中选择当前项目进行缴纳申请,系统自动跳转到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保证金平台有电子保函、电汇/转账方式、其他三种选项。通过保证金平台缴纳应答保证金的,请务必在应答截止时间前至少两个工作日通过保证金平台完成应答保证金缴纳,避免缴纳不成功影响应答。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 (略) / (略) 2023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