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略) * %股权
挂牌日期: ***
项目编号 | G * 0S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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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常 (略) * %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大 (略)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大 (略) (略)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0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 (略) 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并在挂牌截止日 * : * 前(以实际到账为准)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到产权交易 (略) 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竞买人递交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 * 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 (略) 价款划至转 (略) 账户。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 * 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 (略) 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 (略) 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 (略) 之内容。6、重要信息披露中的以下事项须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交 (略) 约定,该事项为: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 * %股权,为标的企业控股股东。转让方以标的现状转让, (略) 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 (略) 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 (略) (略) 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且已完全知晓转让标的的现状,并接受此现状,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 * 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 (略) 为,应承 (略) 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7. 受让方须接受标的企业目前的 (略) 保持不变。8. (略) 期间及产权变更登记前,如发生司法诉讼等重大事由,允许转让方撤销此次转让交易。9. 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产权转让完成后,知晓并认可 (略) (略) 置须经原债权人(原债权人是指在 * 年1月与标的企业签订《债权债务偿还确认协议》的标的企业债权人)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