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服务。
(二)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邀请供应商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进行公告。
二、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应聘单位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法律理论水平较高。
(三)律师应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熟悉行政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且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不少于5年。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三、法律顾问职责
(一) (略) 生态环境系统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指导,并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二)对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研究论证和评估,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三)协助草拟、修改、审查招投标等重要合同、重要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四)参与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环境事件等法律事务。
(五)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
(六)办理委托及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方式与费用
(一)服务方式
1.签约的律师事务所应指定3 (略) 生态环境局常年法律顾问。
2.指定的律师每月应在局机关提供不少于2天的坐班法律服务、每次不少于1人,遇有重大法律服务事项随叫随到。
3.签约的律师事务所参与重大行政行为的现场讨论、研究评估时,每次不得少于2名律师。
(二)服务费用
年度法律服务费用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年,一年一聘。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 (略) 生态环境局(地址: (略) 万年西路118号)509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8:00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须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单位的介绍信原件。获取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地址: (略) 万年西路118号)509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15:00。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6月2日15:30。
(二)谈判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509室,电话:0817-*。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