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辽市清沟育秧工厂可视农业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49号
(略) 柳条乡清沟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 (略) 清沟育秧工厂可视农业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农业价值, (略) 场竞争力,提升农产品销售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引领产业升级,为农产品品牌打造创造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因此,项目建设十分必要。根据中元国际 (略) 出具的《 (略) 清沟育秧工厂可视农业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中元评字〔2023〕329号)意见,原则同 (略) 清沟育秧工厂可视农业升级改造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清沟育秧工厂可视农业升级改造项目
(在线审批平台代码:2305-*-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柳条乡清沟村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柳条乡清沟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约3000亩水稻种植基地,22个蔬菜温室大棚总用地规模约17.26公顷,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接待游客约8万人。项目包含产品全流程溯源管理系统、种植大数据展示服务系统、小程序溯源管理系统、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农产品提货管理系统、农业物联网监控系统共计6套软件系统;水稻物联网传感器设备(52台),水稻视频监控设备(72台),网络存储及传输设备(31台),水稻追溯打印设备及电脑设备(6台)等共计161台设备。改建水泥路320m,共计1440㎡,改建砌体结构排水沟320m。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从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09.37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其中第一部分费用为:180.00万元,分别为建筑工程46.46万元、安装工程3.43万元、设备购置130.11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86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5.51万元。资金来源:其中第一部分 (略) 乡村振兴局衔接资金;第二部分费用为财政资金支付。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柳条乡清沟村村民委员会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开展下步手续,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该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 委印发《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规范流程》和省发改委印发的 《 (略) 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通用规范流程》(吉发改代赈联〔2022〕803 号)中的要求实施。
(二) (略) 柳条乡清沟村村民委员会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柳条乡清沟村村民委员会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柳条乡清沟村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6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略) 清沟育秧工厂可视农业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招标 方式 | |
建筑安装工程 | √ | √ | √ | ||||
设备购置 | √ | √ | √ | ||||
设计 | √ | ||||||
工程监理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核 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5月16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辽市清沟育秧工厂可视农业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49号
(略) 柳条乡清沟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 (略) 清沟育秧工厂可视农业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农业价值, (略) 场竞争力,提升农产品销售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引领产业升级,为农产品品牌打造创造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因此,项目建设十分必要。根据中元国际 (略) 出具的《 (略) 清沟育秧工厂可视农业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中元评字〔2023〕329号)意见,原则同 (略) 清沟育秧工厂可视农业升级改造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清沟育秧工厂可视农业升级改造项目
(在线审批平台代码:2305-*-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柳条乡清沟村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柳条乡清沟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约3000亩水稻种植基地,22个蔬菜温室大棚总用地规模约17.26公顷,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接待游客约8万人。项目包含产品全流程溯源管理系统、种植大数据展示服务系统、小程序溯源管理系统、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农产品提货管理系统、农业物联网监控系统共计6套软件系统;水稻物联网传感器设备(52台),水稻视频监控设备(72台),网络存储及传输设备(31台),水稻追溯打印设备及电脑设备(6台)等共计161台设备。改建水泥路320m,共计1440㎡,改建砌体结构排水沟320m。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从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09.37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其中第一部分费用为:180.00万元,分别为建筑工程46.46万元、安装工程3.43万元、设备购置130.11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86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5.51万元。资金来源:其中第一部分 (略) 乡村振兴局衔接资金;第二部分费用为财政资金支付。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柳条乡清沟村村民委员会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开展下步手续,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该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 委印发《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规范流程》和省发改委印发的 《 (略) 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通用规范流程》(吉发改代赈联〔2022〕803 号)中的要求实施。
(二) (略) 柳条乡清沟村村民委员会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柳条乡清沟村村民委员会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柳条乡清沟村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6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略) 清沟育秧工厂可视农业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招标 方式 | |
建筑安装工程 | √ | √ | √ | ||||
设备购置 | √ | √ | √ | ||||
设计 | √ | ||||||
工程监理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核 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5月16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