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 (略) :
你单位报来的霍水工〔2024〕324号《关于霍邱县王截流、陈郢保庄圩 (略) 外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顺风 (略) 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霍邱县王截流、陈郢保庄圩 (略) 外给水工程(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项目的实施,对解决群众生活用水问题、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实施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霍邱县水利工程建 (略)
三、建设地点:霍邱县王截流乡、城西湖乡、周集镇境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从3个水厂向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内的4 (略) 接入点建 (略) 工程。铺设各种规格的PE100管材管道总长9719m,其中DN355PE管(0.8MPa)7938m,DN355PE管(1.6MPa)365m,DN250PE管(0.8MPa)1166.0m,DN250PE管(1.6MPa)180.0m,DN200PE管(0.8MPa)20m,DN160PE管(0.8MPa)50m。
五、项目建设期3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92.(略)元,资金从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 (略) 建设工程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筹集。
七、工程建设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八、用地、环保、安全生产及节能:项目建设中有关用地、环境保护、节能、安全、劳动卫生等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执行,严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