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合高现 (略) :
你单位报来的霍邱合高〔2024〕35号《关于申请合 (略) 霍邱现代产业园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霍邱县 (略) 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合 (略) 霍邱现代产业园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项目代码:2312-*-04-05-*)项目的实施,对推动落实 (略) 域一体化发展、优化县域创新创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实施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霍邱合高现 (略)
三、建设地点:合 (略) 霍邱现代产业园高新创业园一期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总体规划,分期实施,一期拟实施合 (略) 霍邱现代产业园高新创业园B5厂房1-4层作为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场地,二期实施B2西侧厂房1-4层、B4东侧厂房2-4层作为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场地;总面积约*平方米。
五、项目建设期6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筹集。
七、工程建设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八、用地、环保、安全生产及节能:项目建设中有关用地、环境保护、节能、安全、劳动卫生等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执行,严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