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东源县骆湖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东源县骆湖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单位 | 东源县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东源县骆湖镇江坑村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源县 (略) 在东源县骆湖镇建设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工程,升压站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设有1栋1层生产楼(35kV配电室、二次室、蓄电池室、监控室)、1栋1层辅房(水泵房、材料库、备品备件间)、1栋综合楼(办公生活用房)、主变及出线构架等。升压站配置主变1台,容量100MV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处理后回用,禁止施工废水排入项目附近灌渠或水体。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灌溉。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扬尘采取洒水等措施。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按有关要求交给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
(略) 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