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 (略) 颖龙消防器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年加工消防阀门器材*t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溪美街道莲 (略) 闽消工业园354号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拟租赁 (略) 的厂房建设年加工消防阀门器材*t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建成后年产消防阀门器材*t,其中,消防水枪*套、消防水泵接合器*套、闸阀*套。
六、 (略) 址:链接:http://**_BhX6f8cfA?pwd=md4i
提取码:md4i
七、总结论
年加工消防阀门器材*t项目位于 (略) (略) 溪美街道莲 (略) 闽消工业园354号,项目符合符合溪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 (略) 总体规划(2017-2030年)》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选址合理,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相关标准,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选址及建设是可行的。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