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 (略) 非遗保护工作的基础、完善非遗名录体系建设,今年3月我局启动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关于开展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各单位自愿申报、各镇(区、街道)文化管理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市非遗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审,提出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都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受理单位: (略) 文化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办公室
联系人:凌君洋??联系电话:0512-*
(略)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