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4年1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绥宁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试运行项目 | 2024.2.10-4.10(两个月共60天)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全部由*方负责焚烧处理,其中城区和东山、鹅公岭、乐安铺、寨市、长铺子、麻塘、河口等南片7个乡镇的生活垃圾由*方负责从中转站转运至洞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转运处理按照100元/吨的标准据实核算。北片关峡、武阳、唐家坊、黄土矿、红岩、金屋塘、瓦屋塘、李熙桥、水口等9个乡镇的生活垃圾由雅昊 (略) 转运至洞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由*方负责进行焚烧处理,垃圾处理费按照56元/吨的标准据实核算。购置7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配3吨钩臂)1台及7立方垃圾箱34个、3-4吨后装自装卸式垃圾车5台。采购数量不少于3台密闭对接式垃圾车,用于对接8吨垂直压缩站。试运行期间内的车辆采购费用、使用费、管理责任由*方承担。设备设施购置总费用控制在200万元以内(实际以采购合同及发票为准) | 73.5万元 | * | 由县农水局牵头统一采购,由县农水局、县城管局按照区域范围分别签订服务合同。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