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单位报批的《 (略) 国能黄疃窑码头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209-*-04-02-*)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项 (略) 高新区天河科技园内,淮河的右岸,水路下距蚌埠闸约35km。拟建3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6#、7#、8#),主要装卸货种为煤炭、脱硫石灰石、粉煤灰,为 (略) 内部运输大宗货物(其中6#、7#泊位进口煤炭,专为电厂服务;8#泊位专为电厂服务,进口脱硫石灰石和出口粉煤灰)。占用岸线长度252m,设计年吞吐量22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239.7万吨;利用前期相邻二期码头工程50m空档,重新布置二期码头泊位(4#、5#泊位向西偏移)。本项目后方堆场为远期规划,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在严格采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建成后不降低项目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具有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开挖,临时堆土进行覆盖、设置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沙池等。水下施工合理进行建设规划,优化水工建筑,优化施工工艺方案,加强工程施工期的监控和管理,尽量避开鱼类产卵繁殖期和鱼苗育肥期、鱼类洄游高峰期,做好水土保持、*生动物保护、水生生态保护措施,落实生态防护及恢复措施。加强码头区施工管理及施工人员对重点保护生物的保护意识等。运营期,做好植被恢复,加强建设区绿化,严格控制港区污水和过往船舶污水的排放,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做好保护水域、*域生态环境等措施,减缓生态环境影响。
2.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工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施工期,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做好地面清洁,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
运营期,做好装卸粉尘、运输粉尘以及运输车辆尾气防治。设置岸电系统,减少船舶停靠时产生的废气;码头设置移动洒水喷淋装置,固定吊抓斗为封闭式,料斗落料处设置防尘反射板及喷水抑尘装置。8#泊位新增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为散货物料作业除尘;做好卸船积尘处理,避免二次扬尘;散货出港在固定吊上部斗口非装卸侧的三边采用防风挡板围护,上、下斗口设置干雾抑尘喷头;配备专门人员定期对码头作业面、道路进行清扫;出入口设置清洗平台、沉淀池及冲洗设备等,减少车辆运输带来的粉尘污染。运输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采用密闭车型,限定行车速度。各外排废气按《报告书》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3.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项目排水系统。施工期,港池开挖及疏浚安排在枯水期进行,疏浚时在上下游设置围堰,减轻水体扰动;抛泥区外围设置沉淀池,余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车辆的洒水抑尘用水。后期10%余水经絮凝沉淀后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周边沟渠,施工结束后对抛泥区进行生态恢复;施工船舶污水分类收集后定期送船舶污水接收点进行处理;施工区域建设排水明渠,施工废水分类收集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严禁排入水体。
运营期,码头设置排水沟,分段收集码头初期雨水,雨水汇入码头雨水收集池(新增2个船舶油污水收集箱,每个码头平台设置1座,每个容积2.5m×2m×2.1m=10.5m3),由池内潜水泵泵入后方道路雨水井,雨水管网末端连接至煤水沉淀池(容积1856.25m3,配套絮凝沉淀污水处理设备(40m3/h))内,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码头洒水抑尘、地面冲洗。港区后期雨水通过雨水切断阀切换后排入淮河;船舶含油污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生活污水吸污车收集、码头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至后方电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厂内回用;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用于码头洒水抑尘,不外排。
到港船舶废水取严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相关标准。回用水水质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的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运输路线,优先选用低噪设备,控制车速、鸣笛,减少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影响,厂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置,采取减振隔音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加强船岸协调和车辆调度,减少鸣笛;开展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保护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5.按照《报告书》要求,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等环节的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分类存放,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妥善收集堆放,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船舶生活垃圾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弃土、废弃的碎砖石、砼及残渣等应就地处置用作填充地基,余量应按渣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倾倒;施工期产生的弃土运输至安徽禹顺 (略) 综合利用。
运营期,码头平台设置船舶垃圾收集箱,*域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污水处理污泥由电厂内焚烧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危废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码头区设置不锈钢船舶油污水收集箱,收集后的船舶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6.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土壤、地下水污染。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各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渗漏现象。
7.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重点做好船舶交通事故、火灾消防、溢油事故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应急准备,足量配备应急设备和物资;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与政府、流域中心、海事部门、港区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8.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9.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书》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七、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2023年9月25日
信息公开类别:予以公开
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