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然资规示〔2024〕12号,1宗)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进行土地成交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 座落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 限(年) | 土地使用综合条件 | 成交价(万元) | 竞得单位(个人) |
[2024]-17 | (略) 以东、蒙阴 (略) 以南 | 3676 | 商住用地 | 商业40住宅70 | 1、规划条件: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1.5;2、竞得单位(人)需与蒙阴〔2024〕-4号地块竞得单位达成土地联合利用协议,按 (略) 整体规划要求统一规划建设,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先签订《土地联合开发利用协议》。 | 772.00 | (略) |
二、公示期: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7日)
三、其他说明:如有意见请于公示到期前以书面形式致相关者职能部门。监督电话:蒙阴县自然资 (略) 0539-(略),蒙阴县行政 (略) 0539-(略)。
蒙阴县自然资 (略)
蒙阴县行政 (略)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