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8日,我单位委托新疆天 (略) 承担克拉玛依 (略) 一般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中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报告书全文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人:项工
联系电话:(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 (略) 内的单位、个人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人员,具体公众范围 (略) 。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 (略) 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克拉玛依 (略)
地 址: (略) (略) 三坪镇创业花园 41-3 号
联 系 人:王雅萱
联系电话:(略)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天 (略)
联 系 人:项工
联系电话:(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截止。
克拉玛依 (略)
2024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