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胡杨音乐厅灯光舞台设施设备购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阿拉善盟文化馆 | ||
(略) 域 | 阿拉善盟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20: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金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阿拉善盟文化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北一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同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 (略)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定远营商服6-1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阿拉 (略)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互信互诺+信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 ||
附件2 | 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MZCS-G-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胡杨音乐厅灯光舞台设施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供应商在投标时,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1页资格审查表中要求提供的审查资料可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也可根据阿拉 (略)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互信互诺+信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阿财购[2024]574号文件)的规定,以出具《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模版详见公告附件)的形式进行响应(面相中小企业声明情况审查除外),无需再提交其他证明资料,未按照模板规定格式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以信用承诺函形式对资格审查进行响应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阿拉善盟文化馆
地址: (略) 北一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同信 (略)
地址:内蒙 (略)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定远营商服6-1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金波
电话:#
内蒙古同信 (略)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