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墟文化展览物料项目
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 (略) 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深财购〔2023〕2号和《公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购买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墟文化展览物料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根据《 (略) 光明区委办公室 (略) 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光明区2024年“激发新动能 夺取新胜利 塑造新优势”高质量发展十大攻坚行动工作计划安排表>的通知》(深光办字〔2024〕6 号)文件要求,公明墟活化利用项目是光明区“揭榜挂帅”攻坚项目之一,为落实好历史街区活化工作,我办拟在公明墟五间文物内布设主题空间文化展,通过对公明墟相关历史、本土特色美食、传统艺术等资料进行整合利用,设计定制及采购一批相关物料,在公明墟5号楼至10号楼内布置主题空间文化展览,展览覆盖面积约338㎡。经测算,实施本次展览项目预计所需费用为人民币***万*仟*佰***元*角整(¥*),费用含购置物料费及人员劳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该项目不涉及长期用人,实施周期为60天,费用据实结算,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可当年支付完毕,货物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规定的“考核标准”。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 (略) 光明区公明 (略) 9号文体大楼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0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