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经方案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流程。现将常山县金川街道胡家淤片农田设施修复工程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金川街道胡家淤片农田设施修复工程项目实施地点为胡家淤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村农田内的渠 (略) 、机耕桥及提水泵等农用附属工程重新规划或连接,包括重建130*300渠道,总长190米,两侧各设置铸铁闸门一座; (略) 12米, (略) 宽1.5米;两侧做浆砌块石挡墙,净高1.5米。项目概算#元,建设周期2个月。项目建设单位为常山县金川街 (略) ,施工单位为 (略) 。
二、决策程序开展情况
(一)公众参与。在2024年3-4月主要开展了公告公示的公众参与方式,4月召开座谈会,认为启动实施项目是必要的、可行的。
(二)合法性审查意见。街道于2024年4月2日完成项目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集体决策。2024年4月4日,完成金川街道班子会议集体决策。
相关链接:常山县金川街道胡家淤片农田设施修复工程项目的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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