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林业局林权纸质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4日
东安县林业局的东安县林业局林权纸质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东安县林业局林权纸质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东财购计【2024】003号
3、委托代理编号:FDYZ-23-1216
4、采购项目预算:55万元(人民币含税)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林权纸质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55万元(人民币含税) | 55万元(人民币含税)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 (略) (地址: (略) 冷水滩区翠竹路269号)
方式:持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获取磋商文件。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相应开标室( (略) 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相应开标室( (略) 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唐勇
2、电话:*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东安县林业局
(2)地 址: (略) 东安县东安大道151号
(3)联系人:邓志文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 (略)
(2)地 址: (略) 冷水滩区翠竹路269号
(3)联系人:唐勇
(4)电 话:*
(5)电子邮箱:*@*63.com
附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