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校配套物资及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靖西民族高中 | ||
行政区域 | (略) 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 日 15:18 |
首次公告日期 | * 日 | 更正日期 |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斌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靖西民族高中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黄老师 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靖西市德爱大道旁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靖西市宾山一小区9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斌 *** *** |
项目名称:学校配套物资及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BSZC2017-G1-0016-KW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斌
项目联系电话: *** ***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本次变更日期: * 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学校配套物资及设备采购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第4页第九条以及第12页第16条对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要求原为: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 * 日上午9时40分前到达 (略) 市公 (略) 账号并确保其到账【开户名称: (略) 市公 (略) , (略) :建行 (略) ,银行账号:4500 1676 1140 5070 2870】,并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谈判保证金。”。
现更改为: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截标前到达 (略) 市公 (略) 账号并确保其到账【开户名称: (略) 市公 (略) , (略) :建行 (略) ,银行账号:4500 1676 1140 5070 2870】,并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谈判保证金。”
其余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靖西民族高中
采购单位地址: 黄老师 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靖西市德爱大道旁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略)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靖西市宾山一小区9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