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1次发布)
项目编号:增滘联社交﹝2024﹞*号
温馨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网址:http://**)。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 (略) 海龙街增滘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增滘联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报名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4.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报名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报名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样本、交易须知、交易规则、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报名人应认真了解核实本交易项目的实际情况,报名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有关约定以及本交易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5.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6.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线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略) (略) 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略) 海龙街增滘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增滘联社”)委托,定于2025年01月02日10:00对增滘联社的“龙溪大道287号厂房4栋101、龙溪大道287号厂房4栋201”项目(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线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和人士咨询、报名。
一、交易项目情况
(一)交易资产名称:龙溪大道287号厂房4栋101、龙溪大道287号厂房4栋201。
(二)交易资产类型:厂房。
(三)不属于农用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亩,位置:/,属于的须签订《农药使用告知书》《安全使用农药承诺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
(四)交易资产坐落位置:龙溪大道287号。
(五)交易资产面积:建筑物面积共2764.22平方米,空地面积共/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为/平方米,公摊面积为/亩/平方米。
风险提示:本交易标的有0平方米无相关产权登记等资料。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 2 个。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厂房。
(八)交易资产现状情况:出租。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机构: (略) (略) 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二)交易方式:网上竞投。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本交易项目原租户享有优先竞得权。
1.只有一个竞投人的,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 (略) 理。
2.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 (略) 理。
3.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其中一方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均不举牌应价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 (略) 理。
4.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均不存在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不举牌应价的,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拒绝参与抽签或抽签后确定为竞得人但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经济联 (略) 理。
(四)交易底价、竞价阶梯、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元/月。
2.竞价阶梯:500元/月/次。
3.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月收取;租金递增方式:租金递增从第13个月开始,每12个月递增3%。
4.交易保证金为¥*元(大写:***万*仟*佰元),在2024年12月31日 18:00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 (略) 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在转账备注填写本交易项目编号(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未填写项目编号的视为未交纳成功,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万*仟*佰元)或最终以实际竞得价的6倍计算,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转经济联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注: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如竞得人逾期不办理的,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 (略) 理。)
(五)租赁/合作期限:5年1个月(至2030年03月31日止),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租赁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土地类项目不得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六)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报名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无违约记录,无拖欠我联社及生产社任何款项。
2.参加增滘联社三资交易竞投,已中标又拒签合同的个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报名及竞投。
3. 报名竞投人资格: (略) 级或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年纳税金额*元以上的企业,或 (略) 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四上”企业。(竞投报名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略) 内属地街道开具的《四上企业证明》)
(七)合同签订
竞得人完成资格审查后,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经济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公告约定转给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 (略) 理;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 (略) 置。
(八)资产交付时间: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
(九)资产交付方式:权属人与竞得人双方约定确认。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此点方案、公告、合同要一致)
(一)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 (略) (略) 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二)承租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三)承租方在承租的过程中存在租赁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乱排水、侵吞侵占集体资产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收回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并移交相关职 (略) 理。
(四)如承租方对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装修或增加固定设施的,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报建报批手续及作出书面承诺,且装修或增加设施不得对厂房结构构成影响,否则 (略) 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出租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对承租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自行增设的构筑物及增加的固定式设施等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五)在合同期内,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承租方租用的厂房、城中村改造,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 (略) 管理要求拆除地上附着物等情况的,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本合同自出租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逾期搬迁的,厂房上一切地上附着物及厂房内属于承租方的设施、物品,视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 (略) 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征收、征用土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出租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承租方租赁租金(占用费)计付至实际交还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之日。
(六)合同届满或合同解除、终止,*方在期满或终止日前自行清理租赁厂房内属于*方的设备、物品,逾期七天未清理的,视*方自愿放弃租赁厂房内的设备、物品,*方有 (略) 置。由此而造成*方的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七)参加增滘联社三资交易竞投,已中标又拒签合同的个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报名及竞投。
(八)无违约记录,无拖欠我联社任何款项的。
(九)报名竞投人资格: (略) 级或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年纳税金额*元以上的企业,或 (略) 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四上”企业。(竞投报名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略) 内属地街道开具的《四上企业证明》)
(十)未中标者,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于交易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退回。
(十一)租户不能占道及以三合一的模式进行经营。
(十二)新租户给予15天装修期(即免15天租金和综合管理费)。
(十三)龙溪大道287号厂房4栋2楼物业,承租方需每月缴纳¥300元电梯使用费(含电费)。
(十四)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时,须同时签署增滘联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承诺责任书。
(十五)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承租人在生产经营中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的,由此产生问题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解除合同。
(十六)增滘联社出租物业不负责维修和保养。增滘联社属下物业新旧承租方自行交接。
(十七)最终解释权归增滘经济联社所有。
四、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
报名人请于2024年12月20日9:00至12月30日18:0 (略) (略) 经济 (略) (网址:http://**)进行线上报名或关注“荔湾三资”微信小程序,点击“交易大厅”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线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
(二)报名人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按照交易公告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各经济联社在编制方案时根据设定的报名条件,考虑需要报名人提供的其他报名材料,应具体列明,如:原租户证明/税收证明)。
(三) (略) 或“荔湾三资”小程序点击进入本项目查询报名状态,审查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修改补充报名资料,若逾期补充资料则报名人报名失败。
(四)审查通过的, (略) 或小程序,选择进入本项目,根据页面提示,获取交纳交易保证金账号信息(报名人须在2024年12月31日18: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银行转账电子回单,审核通过后,完成报名流程,视为报名成功。若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视为报名失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 (略) 退回其交易保证金。
(五)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 (略) 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因本人违反交易规则或违反合同条款造成没收交易保证金的全部责任,并按照《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规则》及有关交易文件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六)报名期间所有信息通知将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与“广 (略) ”绑定一致的手机号上,请报名人关注好信息动态,平台发送短信到绑定的手机号后,视为通知送达,若报名人没有查看导致报名失败或绑定的手机号有误等问题,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报名人在2024年12月31日18: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将交易保证金转 (略) 经济 (略) 指定的专用账户,并确保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已到账(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交易保证金转账应准确备注本交易项目编号(如:项目编号增滘联社交﹝2024﹞*号)。
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一人同时报名不同的交易项目时,请按照线上报名页面提示的银行账号分别转账。(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支付宝、微信及现金汇款或存入!)
报名人按照上述交易保证金数额一次性全额转账交纳到指定专用账户账号(注意:收款子账号随机生成,每宗交易均不相同,详见报名系统中的账号),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的,匹配一致则视为成功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账号的,视为交纳交易保证金失败,其错转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项目结束并完成交易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一次性无息全额按原账号退还。报名人须按要求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填写转账信息并上传交易保证金电子回单,完成交易报名手续。
六、交易竞价
竞投人须在2025年01月02日09:50至09:59 登录 (略) 经济 (略) 或“荔湾三资”小程序进入竞投大厅点击“签到”按钮,未按时进场签到的视为竞投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
交易开始后,竞投人可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电子交易展示厅进行出价。竞投开始15分钟内竞投人按交易公告要求自由出价,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无人出价的, (略) 显示的最高出价为当前最高出价;如有竞投人在竞投结束前3分钟内出价,系统自动将出价时长顺延3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出价,以最后出价作为本交易项目成交价。(详细交易规则请 (略) 经济 (略) “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了解(网址:http://**)。
七、系统 (略) 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 (略) 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人账户 (略) 的用户, (略) 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线上竞投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 (略) 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四)线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线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暂停、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恢复到交易停止前状态),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线上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线上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公告、电话、短信等不少于一种以上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八、交易结果公示
(一)交易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须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交易结果公示次日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交易服务机 (略) 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书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交易服务机 (略) 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进行报名资料核对,现场签订《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若竞得人现场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发现竞得人报名资料与原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本次交易结果作废,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公告约定转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 (略) 理。
(三)本交易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增滘联社与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九、联系方式
权属人: (略) 海龙街增滘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20-*
交易机构名称: (略) (略) 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芳 (略) 路太和街2号
联系人: 石浩贤 联系电话:020-*
监督机构: (略) (略) (略)
监督电话: 020-*
本交易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撤回,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 (略) 海龙街增滘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略) (略) 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所有。
附件:合同样本
(略) 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盖章)
2024年12月19日
合同编号: 交易项目编号:
(略) 经济联社厂房租赁合同
(仅供参考使用)
出租方(以下简称*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营主体类型: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其他:
承租方(以下简称*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公司/其他:
安全生产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厂房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厂房概况
*方将位于 的自有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使用权出租给*方,该厂房占地总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空地面积 平方米、其他场地面积 平方米(见附图,附图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方对*方出租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厂房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租,保证租赁期内仅用于 用途,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联社村规民约,依法依规经营。
第二条 承租期限
(一)本合同的厂房租赁年限为 年 月(最长不超过2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免租期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方按规定交纳。
(三)计租期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 天内,*方须一次性向*方交纳人民币 元 (大写: )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合同期届满,如*方无违约行为并依约定将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完好交还给*方后,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方;如*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 (略) 理, *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归*方所有,且收回*方租赁上述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如*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应向*方退还保证金。
(二)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
租金采用第 种方式计算:
1.有递增方式;
2.无递增方式;
3.一次性付清方式。
具体租金额如下表:
起止日期
月租金标准
月租金金额
月租金总额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厂房: 元/㎡
元
小写: 元
大写: 元
空地: 元/㎡
元
其他场地: 元/㎡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厂房: 元/㎡
元
小写: 元
大写: 元
空地: 元/㎡
元
其他场地: 元/㎡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厂房: 元/㎡
元
小写: 元
大写: 元
空地: 元/㎡
元
其他场地: 元/㎡
元
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或在合同签订 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三)在合同期内,*方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需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 1 ‰计算,并与所欠租金一同缴交。如*方拖欠*方租金达到 30 天,则视作*方违约,保证金归*方所有,*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签订 天内,*方须一次性向*方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使用水电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届满,*方结算水电费用并提交相关结算凭证给*方后,*方把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方。*方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方有权用保证金代*方结清水电费,保证金不足以结清水电费的,不足部分由*方继续承担补缴责任。
(五)*方向*方交纳租金的同时须向 交纳综合管理费。综合管理费按*方租用厂房总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计算收取, 综合管理费每 年调整一次,但调整幅度不得高于 %。
第四条 场地交付
(一)*方于 年 月 日(合同期起始日)前将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全部交付*方使用,并确保该厂房具备基本的通水、通电的条件。
(二)厂房为现状交付,*方对厂房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方确认事前和移交时已对厂房现状充分了解,确认双方为按厂房现状租赁。
(三)如*方未按时交付厂房给*方,每逾期一日,*方应按月租金的 / %向*方支付违约金。
(四)合同届满,*方于 年 月 日(合同期届满之日)将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运行状态全部交付给*方。
(五)合同期间,**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方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将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运行状态全部交付给*方。
(六)合同届满或合同解除、终止,*方在期满或终止日前自行清理租赁厂房内属于*方的设备、物品,逾期七天未清理的,视*方自愿放弃租赁厂房内的设备、物品,*方有 (略) 置。由此而造成*方的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厂房使用要求
(一)*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厂房及所属设施的使用权。*方应负责厂房内专用设施的保管、维护、保养、年审,所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厂房归还*方。*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二)*方对厂房及所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的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三)*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厂房及所属设施,因*方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厂房及所属设施损坏,*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方如需对厂房及所属设施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的,需先征得*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报建报批手续及作出书面承诺,且装修或增加设施不得对厂房结构造成不良影响。否则 (略) 理,*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出租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租赁期满,对*方装修或增加设施,*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行使权利:
1.依附于承租物的装修归无偿*方所有;
2.要求*方恢复原状;
3.向*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转租
(一)合同期内,*方不得转租租赁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如确需转租,须经*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补充合同,否则视作*方违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合同履约保证金归*方所有。
(二)如*方经*方同意进行转租,*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本合同规定的**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转租而改变;
2.负责转租期间的管理工作(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3.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方对*方的承租期限;
4.转租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
5.转租合同应列明“若因不可抗力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或*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合同同时终止”;
6.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方与*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方承担连带责任。在终止本合同时,转租合同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厂房。*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原件,在转租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交*方存档;
7.负责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8.负责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
第七条 税费缴交
*方在租赁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方负责承担。*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第八条 厂房保险购买
合同期内,*方负责购买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内*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方承担。
第九条 厂房设施建设
(一)*方不得改变租赁厂房结构或增设构筑物,如确需变更结构、装修、增设构筑物及增加固定式设施的,需征得*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报建报批手续,且不得对厂房结构造成影响,否则视作*方违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出租厂房,并追究*方责任及追究由此造成*方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期内,除*方所提供的基础设备设施外,*方自行 (略) 、下水道、供水、配电、消防、环保、生产设备等设施及所进行的环境改造,须书面征得*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规定办理报建审批和建设安装,所需费用全部由*方负责。
第十条 厂房续租
合同期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方无偿收回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方如意向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方提交书面意向续租申请书,并重新参与交易,在同等条件下,*方享有优先权。
第十二条 厂房征收、征用
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方租用的厂房、城中村改造,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 (略) 管理要求拆除地上附着物等情况的,*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方,*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本合同自*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方逾期搬迁的,厂房上一切地上附着物及厂房内属于*方的设施、物品,视*方自愿放弃,*方有 (略) 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方承担。征收、征用土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方租赁租金(占用费)计付至实际交还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之日。
第十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对出租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拥有所有权,并对出租厂房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监督*方对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维护、保养、年审,督促*方遵守法律法规、本联社规章制度,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方擅自改变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用途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使用权,所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不予退还;
2.*方有权向*方收取租金及其它应当由*方承担的费用(如水费、电费、垃圾费等);
3.合同期满,*方在租赁厂房内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装修及固定式、嵌入式设备设施无偿归*方所有;
4.配合*方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手续;
5.*方不得干涉和妨碍*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6.如不能按时将本合同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交给*方使用,每迟延一天,应按缴交月租金的 / %向*方支付违约金;
7.*方有权对*方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方生产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方有权要求*方限期整改。*方未能限期整改的,*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承担 / 修缮责任。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配合*方办理相关租赁备案手续;
2.在接收租赁厂房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厂房现状,如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与*方沟通协调;
3.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租赁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享有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自主经营权;
4.妥善保护和维护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及时消除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厂房及其附属物损坏的维修费用;
5.不得擅自变更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用途,如确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用途,须取得*方书面同意。否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方擅自变更租赁用途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方自行承担;
6.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包、买卖、转让、闲置租赁的厂房,不得将租赁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破坏性经营。否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厂房及附属设施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7.自行负责在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一切事故责任;
8.自行负责并按时依法缴纳税务、工商、环卫、环保、税费等费用,负责并按时缴交水电费用;
9.自行承担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和相关法律责任、经营风险以及损益;
10.不得利用租赁厂房或其附属设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1.有责任保护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周边环境、相 (略) 以及相关公共设施,不得占 (略) 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如因*方造成损坏或污染的,由*方负责赔偿;
1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接受和配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若*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负责厂房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并按规定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接受和配合*方的安全监督检查,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报*方,当*方对*方存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方须按照*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方未遵守相关安全规定、未配备消防器材、未履行检查职责、未发现隐患或未要求整改,导致发生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与*方无关。如*方未能按照*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的,*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4.*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器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由于*方使用不合格机器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方自行承担责任;
15.租赁合同期满后,属于*方的机械设备由*方自行拆除,并在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当日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逾期未拆除清理的视*方自行放弃,*方有权对 (略) 置,所需费用由*方承担。
16.租赁期内,*方未经*方同意而擅自搬离场地,或者单方发函解除合同的行为,并不会产生本合同解除、终止的法律后果,*方仍需按本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直至双方办妥场地交接、合同终止手续。
17.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7天内,*方应及时到工商部门注销或将经营地址迁出租赁场地。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经济联社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除外。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合同。
(四)合同期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作*方违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方所有,并收回所出租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同时有权追究*方造成*方的经济损失:
1.未按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2.未经*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所承租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
3.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承租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用途的;
4.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承租厂房或其附属设施的;
5.损坏厂房或其附属设施,在*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未经*方书面同意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承租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增加固定式设施的;
7.利用承租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8.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方造成损失的;
9.拖欠租金 30 天以上(含本数);
10.利用租赁厂房或其附属设施从事违法犯罪;
11.在租赁期内因*方原因自行退租的;
12.有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其他情形的。
(五)合同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方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方赔偿损失:
1.*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向*方交付租赁标的,逾期超过30 日(含本数);
2.*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方的生产经营,致使*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方违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方所有,并收回出租厂房:
1.*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方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0日(含本数);
2.*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中约定*方违约行为的。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区、街相关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方所在 (略) 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 (略) (略) 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方自行承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
(二)*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方负责。
(三)特别约定的事项:(按实际需要填写)。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方双方各执 份,联社交易站存档*份,街道交易站备案*份,区农经中心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附图、辅助设施等明细
合同签署人
*方
*方
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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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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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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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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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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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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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见证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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