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26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拟对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土锅寨龙假坡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1日(4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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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莲城西路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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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土锅寨龙假坡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
建设地点 | 广南县莲城镇土锅寨龙假坡 |
建设单位 | 云南皓盛 (略) 广南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百源 (略) |
项目概况 | 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土锅寨龙假坡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地点位于广南县莲城镇土锅寨龙假坡,建设一座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占地面积5068.31m2,建筑面积120m2,主要建筑物有4栋炸药库(联建炸药发放间)、1栋雷管库(联建雷管发放间)、值班室及配套设施;其中单个炸药库最大储存量5t,合计最大储存量20t,雷管库最大储存量2万发。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2万元,占总投资5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一)大气环境。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期间土地整理、开挖及回填会产生扬尘,沙石、水泥运输及装卸过程中随风散逸的粉尘,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车辆尾气等。为了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工地内采取下列防尘措施:(1)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硬质材料密闭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管理”;(2)施工工地出入口、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洒水等降尘措施。在工地内堆放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在库房内存放或者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采取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或者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3)施工工地倒土时必须配备洒水设施,实施湿法作业,机械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4)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严禁土石方、开挖、回填、倒土、土地平整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同时要对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5)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理运输;(6)建筑施工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防尘措施。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在施工中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以上措施,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及废气,经过减少或延缓对其影响较小,同时该环境影响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经类比其他同类项目,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为防止施工期间的水环境污染,建议采取以下主要措施:(1)在施工场地地势低洼处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现场排放的混凝土养护水、渗漏水等建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2)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禁止雨天施工;(3)施工期临时沉淀池内淤泥必须定期清理,及时运往垃圾场填埋处置;(4)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设施、处理设施均需采取防漏隔渗措施;(5)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工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6)建设单位严禁任何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施工泥浆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污水沉淀时间应大于2小时,在工地施工出口处设置一个施工期车辆清洗设施沉淀池,以收集车辆清洗污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循环使用于生产或者路面养护,不外排;(7)建筑材料运输及堆放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交通部有关规范规定,在施工中应根据不同建筑材料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保护管理措施,禁止废物和有毒物质进入水体;(8)土方随挖随填,随铺随压,以减少水土流失;(9)项目方应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燃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他油污,尽量减小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有关施工现场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其他措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执行;(10)有关施工现场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其他措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执行。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污水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随即消失。(三)声环境。由于施工期噪声来自挖掘机、推土机等建筑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等特点,因此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施工现场的噪声管理必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为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现就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提出以下措施:(1)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根据不同季节正常休息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开夜间(22:00-06:00)、昼间午休时间(12:00-14:00)施工,以免产生扰民现象;对位置相对固定的高噪声机械设备,选择合适地点设置单面声障;(2)运输车辆,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止鸣笛,减少对敏感点的影响;(3)施工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声压级;在施工过程中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搅拌机及其运料通道远离小区;运输车辆应减速行驶,减少鸣笛,禁止夜间施工等。(4)对位置相对固定的高噪声机械设备,尽量在工棚内操作,不能进入棚内的,可采取围档之类的单面隔声板。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此达到降噪效果。(5)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轻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现场标明投诉电话号码,对投诉问题业主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在24小时内处理各种环境纠纷。(四)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均属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建设时需要进行场地平整,施工现场不设取土场,多余土方用于低洼处回填并绿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一)大气环境。本项目不设置食堂,食宿主要依托附近居民点,故不会产生油烟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因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仓库仅有储存和运输两个功能,无生产环节,因此,仅在运输环节产生少量运输道路扬尘、车辆尾气以及化粪池及生活垃圾恶臭。项目不设置停车场,在运输炸药时的车辆会产生少量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CO、NOx和TSP,本项目仓库运输量较小,平均每天运输1-2次,汽车尾气为非连续性产生,产生量很小,基本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在运输炸药时的车辆还会产生少量扬尘,主要污染因子为TSP,为非连续性产生,产生量很小,厂区内道路均为混凝土硬化路面,厂外道路基本为乡村道路,基本为混凝土硬化路面,且道路周边居民较少,因此,运输扬尘基本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8)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垃圾收集点恶臭:本项目工作人员较少,每天产生生活垃圾较少,加强垃圾收集点的管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主要恶臭污染物为NH3和H2S等有机物分解产生的物质,产生量较少,属无组织排放,本环评要求化粪池加盖,定期清掏,可降低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恶臭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建标准。本项目5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且本项目主要为仓储类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较少,废气对附近保护目标影响可接受。(二)水环境。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项目区排水沟汇集后排入周边雨水沟,最终汇入西洋江。使用期间,只有生活废水,为减小本项目生活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化粪池应做好相应的池体防渗处理,顶部应防雨水进入,避免污染地下水。化粪池清掏后委托附近农民清掏作为农家肥施用,这样既可充分利用生活污水中的有机肥料,又可避免项目污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三)声环境。运营过程中炸药及雷管装卸过程中全部为人力搬卸,不使用动力设备。因此,拟建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爆炸物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级在65~80dB(A),车辆在厂区内均为低速行驶状态,并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厂区鸣笛,库区周围设置有2m高围墙,经过围墙隔声后,声环境影响有限,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四)固废。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平均每人每天产生量为0.5kg,工作人员共计9人,则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64t/a,定期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最终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人员较少,故化粪池污泥产生量较小,定期委托项目附近农户清掏堆肥发酵后作为农家肥使用。本项目无过期炸药及雷管、废包装物产生。(五)环境风险。本项目炸药仓库若发生爆炸时,造成的死亡人数将仅限于库区内的当班巡视人员,对建筑物的破坏将是轻微的。爆炸造成的一定范围的大气污染,但影响是暂时的。爆炸可能造成半径36.16m范围内的树木引燃,且可能产生山林火灾,对此应加强防范。本项目运输过程若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物料流失、爆炸等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为押运人员及可能经过事故地点的无关人员,可能对事故附近水体水质造成影响,对此应加强防范。从风险可接受度分析,项目基本处于可接受风险水平之间。该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或暂不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