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交发〔2024〕280号)等相关规定, (略) 交通运输服 (略) 公安局交管支队车辆管理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4年6月至7月开展2023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5天。
公示期间,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 (略)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并说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单位公章)。我们将严格保密联系人信息,并认真核实反馈,欢迎驾培机构及社会各界监督。
反馈监督电话:0471-*
附件: (略) 2023年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公示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