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略)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
浦川新府〔2023〕221号 签发人:沈敏
关于川沙新镇民利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
(编号:S*)验收确认的请示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有效实施本镇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持浦东新区耕地总量的平衡,我镇实施了民利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S*)。项目实施面积为0.2613公顷(合3.9194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0.2612公顷(含“198”工业用地0公顷)。经测绘,建设用地减量面积 0.2612公顷,净增耕地面积0.2612公顷(其中净增水田面积0公顷,净增水浇地0.2612公顷)。项目总投资为327.2706万元,均为我镇自筹。
该项目自2021年11月起实施,至2021年12月实施完毕。
现向贵局提出川沙新镇民利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S*)验收确认申请,请予以验收确认。
妥否,请示。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