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变更与延期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湘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5月31日在湖南省招标 (略) 、 (略) 住房和城 (略) (略) 公共 (略) 发布。现招标文件发布以下变更: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原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以联合体投标的,除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之外,其余部分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承诺函有效),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变更为:“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组成成员的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中承担的工程类型(专业)为准。
两个(或以上)设计单位进行联合时,设计类奖项、加分业绩、信用评价的计分方式原则上要求一致;两个(或以上)施工单位进行联合时,施工类奖项、标准化工地、加分业绩、信用评价、现场质量安全评价的计分方式原则上要求一致;
同一类型(专业)的设计(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设计和施工奖项、标准化工地、加分业绩、信用评价、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得分分别为联合体设计(施工.)各方得分的平均值。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以联合体投标的,除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之外,其余部分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承诺函有效),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6 ”原文“1、招标人在收到履约担保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2、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10%(政府投资工程不低于10%)。
3、税收征管按照国家、 (略) 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4、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信息表》,招标人将按湘建监督〔2017〕238号文件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投标担保、得分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格式附后)。
推荐格式:
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决贯彻落实《 (略)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我单位特作如下廉政承诺:与业主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并承诺遵守以下但不限于以下作风建设规定:
1、不以任何理由向业主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货币、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以任何理由为业主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报销和代为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以任何理由为业主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事宜或为其家人的工作安排等提供资助。
4、不以任何理由邀请业主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参加宴请、国内旅游、健身、娱乐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活动。
5、不以任何理由为业主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参与工程项目有关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提供便利。
6、主动监督业主方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对不正确执行公务及“索拿卡要”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和反映。
公司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略) 行政公章
年 月 日
?7、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原件或复印件(格式附后)。
党建工作预案(已成立党组织的企业提供)
致: (招标人):
为落实中央、省、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经我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现提供基本情况并编制预案如下:
一、公司党组织基本情况:
二、拟在该项目开展党建工作预案:
三、拟在该项目开展党建工作初步计划:
同时承诺:没有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所投入的管理、技术人员和党 (略) 正式在职人员。
公司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公司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或:
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没有成立党组织的企业提供)
致: (招标人):
我公司拟配备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中,中共党员有 人。
我公司承诺:
在该项目的人员配备中,有3名及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支持建立党组织,提供必要的场地和经费并支持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对党员人数不足3人、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支持成立功能型党组织或支持党员参加联合党组织的“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司行政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党建工作预案包括如下内容:
1、公司党组织基本情况
(1)党组织机构设置、隶属关系情况
(2)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3)在以往项目管理中同步开展党务工作的有关做法(如有)
2、拟在该项目开展党建工作预案
(1)公司拟派 同志负责指导该项目的党建工作,该同志基本情况如下:(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党内职务等有关情况,该同志须为中共正式党员,不要求常驻工地)。
(2)拟配备的临时党组织(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党内职务等有关情况,该同志须为中共正式党员,要求常驻工地,可为兼职)。
(3)拟在该项目开展党建工作初步计划
项目参建人员中,有3名及以上正式党员的,成立临时党组织,并制定初步计划,初步计划内容包括:怎样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落实相对应的党建工作任务;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有关要求;落实阵地建设有关要求;落实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项目建设;参与项目管理和决策等。
项目参建人员中,党员人数不足3人、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负责联系就近社区或参建单位党组织。
8、关于银行授信:根据湘建监督(2021)36号文规定,银行授信额度以企业与银行签订有效的年度授信协议书为准,投标人与银行签订有效的年度授信协议应按下列要求提供和评审:
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独立法 (略) (州)以上级别银行分行出具的包含授信有效期、授信额度,且标注为非低风险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应在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授信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多份证明材料的,不进行累加,以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份最高授信额度为准。
9、关于技术方案评审时的评委签字问题:
根据文件规定,技术方案中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应采用分组(设计评审组、施工组织评审组)评审,技术方案评审分①总承包方案、②设计方案、③施工组织设计、④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四个模块进行,每个模块分别计算算术平均值(算术平均值计算原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后,再汇总出技术方案得分。未参加设计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评委,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计分表上不予签字,但技术方案汇总表上须签字。
10、关于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问题: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180天。
11、联合体组成成员的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中承担的工程类型(专业)为准。
两个(或以上)设计单位进行联合时,设计类奖项、加分业绩、信用评价的计分方式原则上要求一致;两个(或以上)施工单位进行联合时,施工类奖项、标准化工地、加分业绩、信用评价、现场质量安全评价的计分方式原则上要求一致;
同一类型(专业)的设计(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设计和施工奖项、标准化工地、加分业绩、信用评价、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得分分别为联合体设计(施工.)各方得分的平均值;
不同类型(专业)的设计(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以某类型(专业)为主要类型(专业),奖项、标准化工地、加分业绩、信用评价、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得分均只考虑主要类型(专业),设置项目奖项、标准化工地、加分业绩的指标标准按照主要类型(专业)的规模,其他指标标准和相关要求按照整个招标项目的规模。奖项、标准化工地、加分业绩、信用评价、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得分为联合体主要类型(专业)单位的得分。
本招标项目的主要类型(专业)为市政工程。(限不同类型(专业)的设计(施工)招标项目填写)
12、关于现有湖南省设计奖项名称与评标办法不一致的问题:
招标项目为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的,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对应优秀建筑工程设计综合奖; (略) 政总承包工程的,省级优秀工程设计 (略) 政工程设计综合奖;招标项目为建筑智能化专业工程的,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对应建筑智能化专项奖加分;招标项目为园林绿化工程的,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对应优秀风景园林设计专项奖。
奖项(含国家级)中无法分辨工程类型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体现该内容,无法分辨工程类型的,不予计分。
13、关于标准化工地和园林绿化奖项涉及两个以上承建单位的计分问题:
招标项目为总承包工程的,标准化工地的承建单位有两个或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1/2计取;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标准化工地的承建单位有两个以上的,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计取;
园林绿化获奖项目承建单位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1/2计取。标准化工地均不加分。
14、在确定入围投标单位或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时,涉及技术方案和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两项得分之和的,应分别乘以相应权数。
15、不将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作为否决投标条款。
16、关于“承建单位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1/2计取”规定是否适用于专业工程招标问题:
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以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奖项计分,承建单位有两个以上的,仍按照计分规则分值计取。
17、关于“黑名单”相关规定:
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分有效期为365天,自湖南省公管办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黑名单以《关于公布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严重信行为第XXX批名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第XXX批失信行为“黑名单”的通知》为准。
18、关于园林绿化工程记录不良行为或者列入失信黑名单是否扣分问题:
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评标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统一计100分。但是记录不良行为或者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按《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1]26号文规则进行扣分,即一般不良行为扣5分/条,严重不良行为扣10分/条,失信黑名单扣60分。
19、关于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中类似工程业绩问题:
根据《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条之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用于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则该业绩所包括的专项内容须为投标人自身完成,且投标人自身完成的专项内容应与投标人在招标项目承担的专项内容一致。用于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则该业绩所包括的专项内容须为投标人自身完成的,方可在对应专项中计分。
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其中中标通知书为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 (略) 招标的项目)。
20、关于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为同一人问题: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并应具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专项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
21、关于奖项评审计分考核期限问题: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对奖项评审计分的考核依据和考核期限均有明确规定,评审计分应当严格按照评标办法执行,对超出考核期限的奖项不予计分。
22、关于奖项计分考核期限的要求:获奖文件自发布当天即可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计分;芙蓉奖的评审计分考核期限为365天,自奖项发布之日起进行计算,超过考核期限即失效。
23、关于园林绿化项目奖项加分的问题:不包含养护项目获奖工程。”删除;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7”原文“1、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暂行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的通知》(湘发改公管规〔2021〕64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2、关于渣土处置:本项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建设工地推广使用纯电动智慧渣土车参与渣土运输处置试点工作的通知》(长住建发【2021】51号)要求处置渣土,具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3、本项目需要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本项目需要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招标人将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严格落实《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建函【2020】154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如中标人拒绝签署,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关于以工代赈: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应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改西开〔2022 J 1018号)组织落实,并在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时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务工技能培训以及下列内容:
①本项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是:/
②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是:/
③对组织的当地(县域)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总额是:/”
变更为:“?本项目需要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本项目需要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招标人将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严格落实《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建函【2020】154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如中标人拒绝签署,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类容做出修改,请投潜在标人请自行查阅。
5、CAD版本图纸在附件中上传。
本项目由于招标文件发生实质变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顺延至2024年6月27日上午9时30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本答疑文件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答疑文件有出入的地方,应以答疑文件为准。
监管部门:湘阴县建筑施工管理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0-*
招 标 人: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地 址: (略) 湘阴县文 (略) ;
联 系 人: 钟静 ;
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湖 (略) ;
地 址: (略) (略) 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
联 系 人:田露、李洋、王思 ;
电 话: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