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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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6 (略) 绥芬河 (略) 审批科
邮编:*
绥环审〔2024〕10号
关 (略) (略) (略) K491-K496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临时)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略) K491-K496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略) K491-K496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临时)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审查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对项目建设内容和项 (略) 域周围的环境状况叙述清楚,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比较明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工程实施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略) 阜宁镇北 (略) 福鑫 (略) 院内。 (略) 福鑫 (略) 占地面积*.68平方米,现有搅拌站2座,办公室1座, (略) ,库房1座,年生产商品混凝
土*立方米。 (略) (略) K491-K496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临时 (略) 福鑫 (略) 福鑫搅拌站 (略) (略) 的使用权(两处混凝土水泥罐),为服务保 (略) (略) (略) K491-K496段改造工程2025年2-4月冬季生产的需求,分 (略) 西南部建筑面积400m2的锅炉房内新建一台2.5吨生物质锅炉用于职工冬季取暖;厂区东南部建筑面积150m2的锅炉房内建设一台2.5吨生物质锅炉用于搅拌混凝土提供热水;厂区西南部建筑面积200m2的锅炉房内建设一台3吨生物质锅炉用于用于料仓保温。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1.*元,占总投资的14.3%。项目原产能不变,工期结束后锅炉须即刻拆除。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执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2、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靠 (略) 段夜间禁止施工,施工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规定的限值。
3、工地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须按城管部门要求堆放、清运,板皮、锯末、粉尘等固体废物须有专门场所贮存,严禁随意倾倒。
4、生产及冬季取暖新建三台(分别为一台3吨、两台2.5吨)生物质锅炉并同时配备布袋除尘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14)表2中新建燃煤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囱高度不得低于30米,且相关材质和相关设施符合统一标准要求;待工期结束后锅炉需即刻拆除。
5、厂区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用于农田;锅炉废水 (略) 理废水用于灰渣及料仓地面洒水降尘,不得随意外排。
6、该项目运行过程中须严格按规定操作,对产生振动和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北侧、东侧、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厂界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类标准。
7、生产加工时产生的粉尘须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在设备上配置排风吸尘装置;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
8、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锅炉飞灰和灰渣,外售给周围农户用于制作农肥。
9、完善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安装必要的环境监管设施。
10、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提高环保意识,避免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要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并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略) 绥芬河 (略)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