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津市南开区服装街55号房产出租 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租赁方认可并承诺,其承租租赁房屋用于:长租公寓(包含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配套商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承租方不得违反本规定,并确保所经营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有效营业证明文件及复印件。2、服装街55号房产租赁期限10年,第一年租金为37.*元/年。每3年后租金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5%。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为半年付,每半年(6个月)支付一次。承租方应于前半年最后一个月15日向出租方支付后半年(6个月)的租金。4、出租方给予承租方三个月免租期,免租期的3个月为自次年起连续三年的每年第二个月。5、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承租方不得违反本规定,并确保所经营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有效营业证明文件及复印件。6、承租方如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经营,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合同需在出租方备案方可生效。承租方转租房屋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范围不得超出承租方与出租方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7、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使用范围内单独挂表计量的水、电、燃气,以及采暖、垃圾清运、排水清污、疏通排污管道和租赁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卫生等费用。承租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并缴纳至相关部门。8、承租方缴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金额作为租赁期内合同履约保证金。9、合同提前解除或因租赁期限届满、不可抗力等原因终止的,出租方有权将承租方欠付的各类款项在合同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并在承租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租赁房屋、缴清所有欠付款项及费用,并将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址的工商登记注册手续注销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保证金或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承租方。10、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及维护保养费用及责任。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时,因经营需要投入的装饰、装修、基础设施及设备等应按相应的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现行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相关的要求,所有投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进行改造装修前应将施工图交出租方备案。承租方应保证其施工装修不会对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及安全造成损害。11、承租方应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对租赁房屋进行设计、装修及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提供上述单位的资质证明用以出租方备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的,由承租方负责自行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出租方方尽力提供相关支持配合工作。施工以及施工相关的审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承租方在上述过程中未进行相关手续的审批、申报工作,届时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行政处罚等,承租方应当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12、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安装、设置或变更租赁房屋任何部分的任何固定设备、间隔或其它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不得 (略) 、管道和设施上安装任何设备和附加物,或安装及允许安装任何超过楼面原设计的负荷量的、或者需额外增 (略) 或管道的设备、装置或机械,或者其用电私接或绕越承租方电表计量的设备、装置或机械。13、承租方在装修及使用租赁房屋 (略) 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涉及的住建委、城市管理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委等)进行备案、办理审批事宜,并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具体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承租方应保证整个租赁期限内上述经营许可必须具备有效性。如承租方在上述过程中未进行相关手续的审批、申报工作,或未能通过相关行政许可部门的审批,届时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负任何相关责任,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行政处罚等,承租方应当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上述申请过程中需要出租方配合的,出租方应积极予以配合。14、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装修或安装改造设备设施,且合作期满合同终止或合同因承租方原因提前解除,承租方对其租赁期间对房屋的装饰、装修等放弃权利,不向出租方主张补偿。如合同因出租方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同意委托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不可拆除物的残值进行评估,并以此作为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补偿的依据。1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及全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16、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或者周边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结构物,侵占、毁坏公共区域之绿地、花木等绿化设施,也不得擅自在外墙以任何形式安装装饰物、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悬挂物等,以及在租赁房屋门窗装置或陈列或允许他人装置或陈列任何告示牌、标志、装饰物、广告或其它制品。17、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本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外,承租方须清理自有物资并自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租赁房屋按照清洁、适租状态交接于出租方 。18、如遇政府拆迁,承租方同意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出租方通知的终止之日终止,并自合同终止之日起的10日内向出租方交还房屋。出租方配合承租方协调拆迁部门争取补偿费用。出租方同意,如政府的拆迁部门对于房屋的装修装饰有专项补偿费用的,待政府拆迁部门将房屋的装修装饰补偿费用发放至出租方账户之日起的10日内,出租方将上述装修装饰专项补偿费用支付给承租方,除此之外,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如政府拆迁部门并未明确列明房屋装修装饰补偿费用的,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拆迁补偿费用,所有房屋装修装饰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包括其转租租户不能及时腾房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更应当予以赔偿。19、本公示未尽事宜,以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20、该处房产不具备供暖条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劝业场百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天津和 (略) 290号 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06Y0TW4X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 批准文件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认可按信息披露公告要求支付首期租金和押金,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自来水、电路、天燃气、消防安全、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查勘,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本项目出租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天津产权及出租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2、意向承租方在进行承租登记前须提前与出租方预约现场看房,未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联系人:董蔚 ;电话:* ;看房时间:10:00—11:30 ;14:30—16:30)意向承租方凭出租方出具的《现场看房确认函》到天津产权办理承租登记手续。3、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将*元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4、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 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缴纳租金。天津 (略) 在确认双方已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出具凭证,承租方付的交易保证金按天津 (略) 规定返还。5、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产生交易的全部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7、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承租本项目同时需报名服装街57、59号房产出租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注册资金不小于*元(含)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9.*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现场看房确认函.doc - 暂无图片!图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