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
传 真:0563-*
地 址:绩溪县华 (略) 12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安徽省 (略) 汽车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绩环审〔2024〕21号 | 2024年11月15日 |
2 | 关于绩溪县城北入口连接 (略) 下穿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绩环审〔2024〕22号 | 2024年11月18日 |
附件:1.绩环审〔2024〕21号关于安徽省 (略) 汽车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绩环审〔2024〕22号关于绩溪县城北入口连接 (略) 下穿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绩溪县生 (略)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