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伦贝尔农垦集团规划,公司规划建设《2024年呼伦贝尔农垦 (略) 第七、八连队1.5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依据《呼伦贝尔农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规定,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一家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和水土保持方案及验收单位,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呼伦贝尔农垦 (略) 第七、八连队1.5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拟建设内容:新建旱作1.5万亩,更新机电井10眼,铺设输水管道1公里,修筑田间路45公里,新建涵洞40处,维修桥梁2座,改良土壤1.2万亩等配套工程。(具体工程量以设计测量后为准)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3790.5万元。(具体数以批复为准)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名称:《2024年呼伦贝尔农垦 (略) 第七、八连队1.5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二)委托单位:呼伦贝尔农垦 (略) 。
(三)服务区域:公司第七、八连队。
(四)服务内容:2024年呼伦贝尔农垦 (略) 第七、八连队1.5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取水许可的批复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备案及验收。
(五)服务期限:水资源论证和水土保持方案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在工程竣工后完成。
(六)服务价格:最高限价11万元。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四)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五)具备 (略) 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出具五条近三年(2021年-2023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 (略) 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六)对该项目的服务报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
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17:00时。
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农垦 (略)
报名联系人:夏经伟
报名联系电话:*
六、比选方式
(一)扎兰屯农牧场评审组根据报名单位的营业范围、报价等条件在报名的单位确定中选单位,如有条件相同的情况,评审组根据对项目有利条件,对报名单位进行比对后确定中选单位,比如报名单位在呼伦贝尔是否有固定工作地点、负责本项目的人员配比等。如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可根据项目服务内容、报价等相关内容洽谈。
(二)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编制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项目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 (略) 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 (略) “黑名单”。
七、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呼伦贝尔农垦 (略) 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