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19日11:00至18:00(均为北京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勘验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略) 勘验联系人:张飞 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勘验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表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还应携带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7-29 09:00:00 至 2024-08-19 17:00:00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 (略) 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截止时间2024-08-1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一、保证内容: 保证金作为意向受让方承诺按照交易规则参与竞价并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按公告约定履约的担保,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交易保证金(未缴纳或者未全部缴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意向受让方与交易所及转让方之间担保合同成立并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交易、终结该项目,另行处置标的: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新疆产权交易所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完成资产交接、拆除工作及现场清理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相互串通或其他扰乱竞价秩序情形的; 8.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缴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出现”保证内容“中任一情形的,意向受让方同意并授权新疆产权交易所从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费用,并将剩余保证金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划付至指定账户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3.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新疆产权交易所无息原渠道退还。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7-29 09:00:00-2024-08-20 17: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服务费 | 最终受让方须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费用,交易费用为成交价的2.5%,与交易价款一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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