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 号)(2020年7月31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2022年5月16日)等相关文件要求,德化县月 (略) 于2023年3月委托福建 (略) 开展德化县月记窑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记号窑修缮改造及核心区配套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德化县月记窑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记号窑修缮改造及核心区配套工程)(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德化县三班镇蔡径村内,占地面积5169.04m2。
根据《德化县月记窑文化创意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动态调整论证报告》( (略) 林 (略) ,2021年8月),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A21)图书展览设施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德化县月记窑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记号窑修缮改造及核心区配套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现场采样、分析总结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德化县月记窑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记号窑修缮改造及核心区配套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1)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考虑该地块涉及到记号窑以及相邻的月记窑均为生产数百年的柴烧窑炉,历史久远,长期的生产活动可能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取样与检测,进一步确认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是否符合相应用地的开发要求。
(2)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
根据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综合考虑地块区域污染源和区域环境等因素,采用专业判断法和随机布点法和相结合的方式,共布设了6个土壤监测点位(包括1个土壤对照点)。本次调查共送检29个土样(包括现场平行样3个)。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指标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铬指标检出值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略) 地方标准DB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结论
根据目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德化县月记窑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记号窑修缮改造及核心区配套工程)土壤中重金属和有机物检出指标的检测值均未超标。
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图书展览设施用地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德化县月 (略)
通讯地址: (略) 德化县三班镇洞上陶艺村
联系人:郑杰锋 电话:*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曾江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