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上自然资收回告字[2024]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山西 (略) 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1、宗地一位 (略) 振东西街南侧、运煤专线西侧,面积为*.19平方米,使用权人为山西 (略) 。
2、宗地二位 (略) 振东西街南侧、东汉村北侧,面积为*.60平方米,使用权人为山西 (略) 。
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 (略) 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收回及相关土地使用证注销手续。逾期有异议 ,一律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