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安 (略) 高精密机械零配件生产制造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略) 站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19日。2024年06月22日,安徽万 (略) 根据《安徽万 (略) 年产1.*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 (略) 位于 (略) 歙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投资*万元,利用购置地块建设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综合楼等设施,项目占地面积*.61m2,总建筑面积*.44m2,其中新建生产加工车间8876.98m2,生产辅助用房7305.66m2,购置全自动加工中心、线切割机、折弯机等设备,建成高精密机械零配件生产线,形成年产3000吨高精密机械零配件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项目委托合肥 (略) 2020年6月编制完成《安 (略) 高精密机械零配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6月28 (略) 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安 (略) 高精密机械零配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歙环字【2020】72号)。并于2023年1月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项目于2020年开工建设,2023年12月竣工,2023年12月-2024年5月项目进行调试,2024年5月,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对项目进行验收监测。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及违法记录。
(三)投资情况
安 (略) 高精密机械零配件生产制造项目环评预计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5%,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废水治理*元、废气治理措施*元、噪声治理措施*元、固废治理措施*),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48%。
(四)验收范围
1、产品规模:年产3000吨高精密机械零配件;
2、工程建设:主体工程:生产加工车间1栋;辅助工程:L型生产辅助用房1栋;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等;环保工程:相关配套废水、废气、固废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项目为新建项目,验收范围为:1栋生产车间,1栋L型生产辅助车间,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吨高精密机械零配件。
本项目变动情况为:非主要生产设备增加14台,未导致产能及产污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外排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与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练江。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车间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粉粉尘、异*醇喷涂废气及固化废气收集后进入水膜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和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窗、消声装置等处理后,使项目运营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下料沉降粉尘、焊渣、除尘器粉尘、喷粉粉尘、废活性炭、沾有切削液的边角料、废切削液、废防锈油、废防锈油桶、废切削液桶、水膜除尘废渣。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下料沉降粉尘、焊渣、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粉粉尘外售下游企业;沾有切削液的金属碎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外售,废切削液、废防锈油、废活性炭、废防锈油桶、废切削液桶、水膜除尘废渣危废间暂存后委托马鞍山 (略) 处理。
各类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主要为机械零配件生产项目,无需采取化学生产类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生产车间经混凝土浇筑,采取一般防渗,危废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与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练江。
由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污水中污染因子pH值在6.6-6.9范围之间,排放废水COD平均浓度264mg/L,氨氮排放平均浓度为29.2mg/L,SS排放平均浓度为85.7mg/L,动植物油排放平均浓度为2.64mg/L。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达标排放。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丸、喷粉、固化等过程产生的废气。包含颗粒物、非*烷总体、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抛丸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粉粉尘、异*醇喷涂废气及固化废气收集后进入水膜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DA001喷砂粉尘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31g/m3。DA002异*醇喷涂、喷粉、固化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31mg/m3,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小于3mg/m3,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小于3mg/m3,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2.47mg/m3,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中小型标准达标排放。现场勘查,项目环境防护 (略) 、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使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中3类标准。
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最高58.1dB(A),夜间最高47.2dB(A),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下料沉降粉尘、焊渣、除尘器粉尘、喷粉粉尘、废活性炭、沾有切削液的边角料、废切削液、废防锈油、废防锈油桶、废切削液桶、水膜除尘废渣。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下料沉降粉尘、焊渣、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粉粉尘外售下游企业;沾有切削液的金属碎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外售,废切削液、废防锈油、废活性炭、废防锈油桶、废切削液桶、水膜除尘废渣危废间暂存后委托马鞍山 (略) 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于废水排放口设置污水排放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限值,达标排放。
2、废气
DA001喷砂粉尘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31g/m3。DA002异*醇喷涂、喷粉、固化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31mg/m3,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小于3mg/m3,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小于3mg/m3,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2.47mg/m3。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其他工序产生的粉尘和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中小型标准。
3、厂界噪声
项目于厂界1m处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运营期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各废物的处置均签订处置协议,达标处理。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周边地表水练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厂界周边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中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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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 (略) 位于 (略) 歙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投资*万元,利用购置地块建设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综合楼等设施,项目占地面积*.61m2,总建筑面积*.44m2,其中新建生产加工车间8876.98m2,生产辅助用房7305.66m2,购置全自动加工中心、线切割机、折弯机等设备,建成高精密机械零配件生产线,形成年产3000吨高精密机械零配件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项目委托合肥 (略) 2020年6月编制完成《安 (略) 高精密机械零配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6月28 (略) 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安 (略) 高精密机械零配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歙环字【2020】72号)。并于2023年1月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项目于2020年开工建设,2023年12月竣工,2023年12月-2024年5月项目进行调试,2024年5月,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对项目进行验收监测。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及违法记录。
(三)投资情况
安 (略) 高精密机械零配件生产制造项目环评预计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5%,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废水治理*元、废气治理措施*元、噪声治理措施*元、固废治理措施*),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48%。
(四)验收范围
1、产品规模:年产3000吨高精密机械零配件;
2、工程建设:主体工程:生产加工车间1栋;辅助工程:L型生产辅助用房1栋;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等;环保工程:相关配套废水、废气、固废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项目为新建项目,验收范围为:1栋生产车间,1栋L型生产辅助车间,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吨高精密机械零配件。
本项目变动情况为:非主要生产设备增加14台,未导致产能及产污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外排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与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练江。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车间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粉粉尘、异*醇喷涂废气及固化废气收集后进入水膜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和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窗、消声装置等处理后,使项目运营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下料沉降粉尘、焊渣、除尘器粉尘、喷粉粉尘、废活性炭、沾有切削液的边角料、废切削液、废防锈油、废防锈油桶、废切削液桶、水膜除尘废渣。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下料沉降粉尘、焊渣、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粉粉尘外售下游企业;沾有切削液的金属碎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外售,废切削液、废防锈油、废活性炭、废防锈油桶、废切削液桶、水膜除尘废渣危废间暂存后委托马鞍山 (略) 处理。
各类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主要为机械零配件生产项目,无需采取化学生产类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生产车间经混凝土浇筑,采取一般防渗,危废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与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练江。
由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污水中污染因子pH值在6.6-6.9范围之间,排放废水COD平均浓度264mg/L,氨氮排放平均浓度为29.2mg/L,SS排放平均浓度为85.7mg/L,动植物油排放平均浓度为2.64mg/L。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达标排放。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丸、喷粉、固化等过程产生的废气。包含颗粒物、非*烷总体、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抛丸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粉粉尘、异*醇喷涂废气及固化废气收集后进入水膜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DA001喷砂粉尘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31g/m3。DA002异*醇喷涂、喷粉、固化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31mg/m3,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小于3mg/m3,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小于3mg/m3,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2.47mg/m3,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中小型标准达标排放。现场勘查,项目环境防护 (略) 、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使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中3类标准。
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最高58.1dB(A),夜间最高47.2dB(A),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下料沉降粉尘、焊渣、除尘器粉尘、喷粉粉尘、废活性炭、沾有切削液的边角料、废切削液、废防锈油、废防锈油桶、废切削液桶、水膜除尘废渣。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下料沉降粉尘、焊渣、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粉粉尘外售下游企业;沾有切削液的金属碎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外售,废切削液、废防锈油、废活性炭、废防锈油桶、废切削液桶、水膜除尘废渣危废间暂存后委托马鞍山 (略) 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于废水排放口设置污水排放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限值,达标排放。
2、废气
DA001喷砂粉尘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31g/m3。DA002异*醇喷涂、喷粉、固化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31mg/m3,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小于3mg/m3,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小于3mg/m3,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平均排放浓度为2.47mg/m3。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其他工序产生的粉尘和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中小型标准。
3、厂界噪声
项目于厂界1m处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运营期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各废物的处置均签订处置协议,达标处理。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周边地表水练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厂界周边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中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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