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略) 整体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整体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坡头镇坡头村西大街北侧
公示内容: (略)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2025年2月11日
联系人:王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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