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部署,现将符合条 (略) 2024年购买新车补贴参与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9月13日至9月15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 (略) 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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