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你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占用、 (略) 道路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予以受理(项目编号:*)。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申请在北部湾大道、西湾大道、金花茶大道与西湾大道交汇处占用人行道顶管敷设地下弱 (略) 及附属通信设施项目施工。 (略) 政设施有:
(一)北部湾大道:1.三合土7㎡(1m×1m×7处);2.施工围挡及原井围挡面积共32㎡(2m×1m+2m×1m+2m×2m+2m×2m×6处)。
(二)西湾大道:1.石料人行道1㎡(1m×1m);2.三合土1㎡(1m×1m);3.施工围挡16㎡(2m×2m×4m)。
(三)金花茶大道与西湾大道交汇处:1.彩砖3㎡(1m×1m×3处);2.施工围挡及原井围挡面积共24㎡(2m×2m×2处+2m×2m×4处)。
二、你公司需预缴挖掘修复保证金: 6360元,临时占用费:1008元。具体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建设厅《 (略) 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桂建计字〔2005〕53号)规定,经批 (略) 的单位和个人按挖掘修复费和回填费总价的1. (略) 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预交挖掘修复保证金。你公司 (略) 挖掘修复保 (略) 修复单 (略) 修复工作,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组织有关部门核定结算款后,以保证金冲抵应交费用,多退少补。你公司需预缴挖掘修复保证金:6360元,即:(2240元+650元+1350元)×1.5=6360元。具体数额:1.挖掘修复费具体数额:①三合土挖掘修复费:(7㎡+1㎡)×280元/㎡=2240元;②石料人行道:1㎡×650元/㎡=650元;③彩砖挖掘修复费:3㎡×450元/㎡=1350元。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桂财综〔2007〕54号)规定,你公 (略) 道路临时占用费,北部湾大道、西湾大道、金花 (略) 道路为主干道,即临时占用费:(32㎡+16㎡+24㎡)×14元/㎡.月=1008元。
三、施工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4日(共1个月),请按照批准施工时间进行施工,如需延期或增加面积的,需提前另行申请及审批。
四、你 (略) 自然资源局的复函要求施工,并主动与相关管线单位沟通,了解查清地下管线走向及深度,做好防护措施,不得破坏燃气等相关管线,安全文明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经济损失 (略) 负责。
五、因占用挖掘地段涉及地下燃气管道,你公司必须与防 (略) (略) (联系人:卢工,电话:*)签订相关的安全保护协议,并将协议报送我局备案。施工时,你公司必须在防 (略) (略) 的技术员指导下进行施工,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
六、 (略) 容、市貌和交通安全,你公司必须按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管理监督局关于进 (略) 建筑工地围挡设置及宣传美化工作的通知》(防住建管发〔2019〕185号)要求,做好施工围挡及施工围挡公示。如占用、 (略) 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须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在适当位置设置反光锥筒等警告标志,在人行道上设置施工围挡必须预留50cm人行道供行人正常通行, (略) 交通安全。
七、按照《自治区建设委员会关于广西壮 (略) 道路挖掘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桂建城字[1994]第38号)第八条规定, (略) 挖掘修复质量,道路挖掘修复工作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招标选定的专业施工队*进行修复,不再由申请人自行修复。你公司必须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配 (略) 挖掘修复施工管理, (略) 挖掘作业前1天和挖掘施工完成前1天要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覃志峰,0770-*;*),由该局对挖掘情况进行核验合格后 (略) 挖掘修复单位进行修复,避免出现衔接不畅的情况。
八、你公司领取本决定书后方可进行施工。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