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22
鞍山怡嘉康宁 (略) 项目 | |||
(略) 铁西 (略) 41号 | 9301.35 | ||
鞍山怡嘉 (略) | 付殿夫 | ||
* | 46 | ||
2024-08-21 | |||
新建 | |||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医保全覆盖等惠民政策的实施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医疗需求也随之增长,为了更好的满足鞍山地区人民的医疗需求,鞍山怡嘉康宁 (略) 拟在 (略) 铁西 (略) 41号处进行鞍山怡嘉康宁 (略) 项目建设,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项目总占地面积*m2,总投资*万元,属中型精神 (略) 。项目设床位400张,预计年最多接待患者2200人次/年, (略) 200人次/年,门诊2000人次/年。医院职工人数50人。医院主要设置急诊室、诊疗室、娱疗室、处置室、药局、病房及附属科室等。由于本项目以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为主,不涉及X射线机等相关内容。 | |||
其他措施: 根据相关要求,施工中应采取如下必要的控制措施: ①施工期间,物料堆放不超出场地,适当进行围挡。 ②施工期间,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注意遮挡。 ③进出工地的产尘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在运输车辆完成封闭改装前,车斗须采用苫布遮盖,严实密闭,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公分,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撒漏。 ④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清理,实施裸地绿化和裸地硬化,减少裸露地面,减轻扬尘污染。 |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采取设置简易沉淀池措施后通过沉淀处理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排放至施工场地以外 | |||
环保措施: 其余工程将产生一定的建筑垃圾,建设单位要向有关管理部门申报获准后清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并做到建筑垃圾应日产日清,严禁随意抛撒建筑垃圾。严禁私自排放固体废物。运输固体废物的车辆要遮盖苫布,防止扬尘等二次污染。 | |||
有环保措施: 对比达标要求与场地大小分析,昼间场界噪声有时超标,夜间施工场界噪声不能达标。当然,声音在传播中存在空气和地面吸收,以及施工场地构筑物隔挡等,实际干扰范围要小于计算值。项目距离最近居民约62m,因此项目施工期对附近居民将产生一定影响。为了减小施工噪声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于固定高噪声源应尽量放置在在场地中部,高噪声设备应设置隔声围挡,科学安排施工进度时间,严格遵守夜间(22点~次日6点)禁止施工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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