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华明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XFZX-2024-DL-006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2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华明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 (略) 上报名,报名邮箱:*@*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X-2024-DL-0064 项目名称:华明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843.*元 最高限价:84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 12号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2包: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 12号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3包: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 12号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第二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3 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记录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小微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加盖公章。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1-7项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三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3 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记录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包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小微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加盖公章。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1-5项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到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 (略) 上报名,报名邮箱:*@*63.com 方式:网上获取: *@*63.com报名,邮件须注明华明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项目编号:XFZX-2024-DL-0064)及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②购买采购文件咨询电话*,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③我司收到报名邮件后的报名流程:I发送报名表;*@*63.com;III招标代理核验报名表信息,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大桥道52号B座评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中标结果确认后,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阳光协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 (略) (略) (略) 1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烜福 (略) 地址: (略) (略) 大桥道52号B座102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2-* 天津烜福 (略) 2024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