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三期(涵井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仙城投〔2023〕4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了改变区域内排水现状,实现雨污分离,解决雨水溢流问题,推进生活污水建设与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经研究,原则同意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三期(涵井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三期(涵井村)
(项目编码:22304-*-04-01-*)
二、项目单位: (略) (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仙游县鲤南镇涵井村
四、建设内容、规模及标准:本项目新建管道总长33646m,其中DN400污水主管681m,DN300污水主管5381m,DN200污水支管3489m,DN110-DN160接户管道3324m,预留DN110接户管12256m,DN500雨水主管475m,改造DN100雨水立管8040m。接户塑料检查井200座,污水塑料检查井82座,污水钢筋混凝土井340座,预留化粪池201座,现状管线保护1000m,路面破除及恢复11056㎡等。本工程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100%。
五、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工程项目总投资1983.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85.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3.56万元,基本预备费94.46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0天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建设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单位应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八、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节能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
请据此批复,深入开展各项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工程初步设计的内容,做好施工图设计,落实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控制工程投资,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竣工验收制“五制”的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做好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工程总概算表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工程总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合计 |
一 | 工程费用 | 1685.8021 |
1 | 道路工程 | 340.492 |
2 | 排水工程 | 1218.942 |
3 | 化粪池 | 126.3681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03.56 |
三 | 基本预备费 | 94.46 |
四 | 工程总投资 | 1983.8221 |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三期(涵井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仙城投〔2023〕4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了改变区域内排水现状,实现雨污分离,解决雨水溢流问题,推进生活污水建设与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经研究,原则同意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三期(涵井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三期(涵井村)
(项目编码:22304-*-04-01-*)
二、项目单位: (略) (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仙游县鲤南镇涵井村
四、建设内容、规模及标准:本项目新建管道总长33646m,其中DN400污水主管681m,DN300污水主管5381m,DN200污水支管3489m,DN110-DN160接户管道3324m,预留DN110接户管12256m,DN500雨水主管475m,改造DN100雨水立管8040m。接户塑料检查井200座,污水塑料检查井82座,污水钢筋混凝土井340座,预留化粪池201座,现状管线保护1000m,路面破除及恢复11056㎡等。本工程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100%。
五、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工程项目总投资1983.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85.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3.56万元,基本预备费94.46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0天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建设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单位应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八、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节能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
请据此批复,深入开展各项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工程初步设计的内容,做好施工图设计,落实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控制工程投资,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竣工验收制“五制”的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做好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工程总概算表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工程总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合计 |
一 | 工程费用 | 1685.8021 |
1 | 道路工程 | 340.492 |
2 | 排水工程 | 1218.942 |
3 | 化粪池 | 126.3681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03.56 |
三 | 基本预备费 | 94.46 |
四 | 工程总投资 | 1983.8221 |